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三届国赛保障补贴资金购买耗材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0月8日
5、评审日期:2026年10月19日
二、采购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三届国赛保障补贴资金购买耗材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2、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合格。
5、质保期:通过甲**式验收之日起12个月。
三、结果情况
包一:
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190545.00元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合格。
质保期:通过甲**式验收之日起12个月。
包二:
供应商名称:**市****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216600.00 元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合格。
质保期:通过甲**式验收之日起12个月。
包三:
供应商名称:****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237900.00元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合格。
质保期:通过甲**式验收之日起12个月。
四、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缴纳,缴纳标准为叁仟元/标包。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地 址:****原区陇海西路350号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方式:0371-****2392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郑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向南500米升龙环球大厦C座26楼2611室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0371-****2255
邮 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