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食堂运营服务-A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学生食堂运营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技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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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情况(仅一人) |
12 |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情况:需为投标人自有员工(以社保为准) 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3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事业单位或人社部备案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高级餐饮职业经理人证书的,得3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3.****事业单位或人社部备案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食品安全总监人员能力验证证书的,得3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4.具有五年或以上餐饮经营管理经验的,得1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以上小项累计加分,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标准: 1.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及查询截图,若证书的颁发机构为社会组织的,则还需要提供该机构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xxgs.****.cn)的查询“正常”页面截图;(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2.如涉及学历,要求提供学历(毕业)证书扫描件以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毕业)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要求提供证书扫描件和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得分依据。海外留学人员学历(含港澳台)无法通过学信网站查询,应当提供“****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证****服务中心官网查询截图”;(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3.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名称、合同项目名称、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或签名、签订日期的关键页)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或甲方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4.提供开标日前由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的****政府部门公章(或专用章)的2026年9月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已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聘用合同),如开标日上一****政府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社保资料至少显示缴交养老保险信息,未显示该信息的该社保资料则不符合要求,原件备查。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标书代写 5.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现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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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情况(仅一人) |
12 |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情况:需为投标人自有员工(以社保为准) 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3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具有高级餐饮职业经理人证书的,得3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3.****事业单位或人社部备案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食品安全总监人员能力验证证书的,得3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4.具有五年或以上餐饮经营管理经验的,得1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以上小项累计加分,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标准: 1.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及查询截图,若证书的颁发机构为社会组织的,则还需要提供该机构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xxgs.****.cn)的查询“正常”页面截图;(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2.如涉及学历,要求提供学历(毕业)证书扫描件以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毕业)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要求提供证书扫描件和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得分依据。海外留学人员学历(含港澳台)无法通过学信网站查询,应当提供“****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证****服务中心官网查询截图”;(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3.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名称、合同项目名称、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或签名、签订日期的关键页)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或甲方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4.提供开标日前由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的****政府部门公章(或专用章)的2026年9月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已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聘用合同),如开标日上一****政府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社保资料至少显示缴交养老保险信息,未显示该信息的该社保资料则不符合要求,原件备查。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标书代写 5.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更正日期 :2026年10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咨询,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大浪街道布龙路与华兴路交汇处东南侧
联 系 方 式:0755-****48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龙****社区东环二路8****广场B座7K
联 系 方 式:0755-****513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黄工
联系方式:0755-****5132
技术支持:0755-****8999 1转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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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