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15 18:34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5日-2026年10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171
通讯地址:**市**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成602井 | **市**区柏杨河乡梧桐窝子村东北方向85.7千米处 | **** | ****公司 | 投资7420万元(含环保投资433万元)于**市**区柏杨河乡梧桐窝子村东北方向85.7千米处实施成602井钻探、试气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1口勘探井,井型为直井,采用三开井身结构,一开、二开采用水基钻井液,三开采用合成基钻井液,设计钻深7420米。建设1座井场,设置柴油储罐、**储罐、钻井液循环罐、泥浆中间罐、危废贮存点、放喷池等设施设备,配套设置1处生活区。**2条通井道路,路面为砂石路面,路宽7米,长分别约58.68米、200米。完钻试气结束后的关井或封井作业须严格按照《废弃井及长停井处置指南》(SY/T6646—2017)等要求进行;如转生产井,需另行办理环评手续。 | (一)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采取施工工地围挡、物料覆盖、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须符合**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相关要求。项目建设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及时清运至合规处置场所进行处置。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合理布局钻井现场,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三)项目柴油机排放的废气污染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及修改单表2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试气期伴生气经液气分离出后经过管线引至放喷池燃烧;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硫化氢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厂界标准值。 (四)井下作业废液、压裂返排液及时拉运至春风联合站处理,不外排;项目钻井泥浆、岩屑经不落地系统处理,分离出的液相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全部排至环保厕所,****处理厂处理。 (五)项目建设须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严格按照设计范围施工,严禁随意取土、开辟便道,严禁随意碾压、破坏区域内植被,严禁捕猎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巢穴。工程结束后移除所有生产设施并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清理,对井场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 (六)做好运营期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废防渗材料、三开产生的废弃合成基钻井泥浆、岩屑等危险废物即产即清,不在项目区暂存,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沾染毒性、感染性废包装材料、废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点,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钻井固废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一开、二开产生的钻井固废分离后固相由岩屑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钻井固废检测达到《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相关标准限值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七)做好地下水及土壤保护工作,钻井工程基础区域(井口区域)、钻井液循环系统、放喷池及放喷通道、危废贮存点、柴油罐区、发电机房等区域按照重点防渗区相关要求进行防渗,井口周边区域、泥浆房、钻具区、钻机区、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等区域按照一般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 |
| 2 | **市水磨河(**区段)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 **市**区、**区 | 乌鲁****管理中心****管理站) | ****公司 | 投资6427.48万元(含环保投资89.75万元),于**市**区、**区建设**市水磨河(**区段)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①河湖水系连通:皇渠生态化改造0.88km;②无堤防岸线生态化治理:共5段,总长2922.3m;③水域空间保护修复:共8段,总长11227.3m。④河湖管控能力建设:埋设界桩276个,设置河道标识牌47处、入河排口标识牌20处、防溺水“四个一”设施3处;⑤河湖智慧监管设施:水量监测8处、视频监控18处、预警杆9处,配套光缆工程。施工工艺:河道清基、土方开挖、土方及垫层回填、生态桩基施工、连锁护块安装、渠系连通改造、自控系统安装。本项目不设置混凝土拌合站。无新增用地,项目用地性质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不涉及征迁。 | (一)做好施工期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挖、车辆运输、土方回填及地表平整时及时做到洒水降尘,同时合理规划建筑材料的堆放场地,对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加盖篷布。项目不设置混凝土拌合站,工程所需材料均外购,不在施工现场拌制,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需符合**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相关要求。项目柴油机排放的废气污染物须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及修改单污染物排放限制要求。 (二)加强项目施工期噪声污染的环境管理工作。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噪声敏感点附近采取移动式隔音屏等针对性防护措施;夜间休息时间禁止在噪声敏感点附近施工作业,同时在沿线居民区张贴告示,告知工程施工时间安排。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相关要求。 (三)加强施工期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养护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现有排水设施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处理;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冲厕污水统一收集后定期****处理厂处置。严禁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水磨河及支流。 (四)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规范施工,控制临时用地范围,不得随意扩大占地、扰动地表;严禁随意开辟便道,严禁随意碾压、破坏区域内植被;施工须分层开挖、分层回填,表层土用于生态恢复;合理布置临时占地;严禁乱倒弃土、弃渣;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临时占地,开展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避免水土流失;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地下水管控的各项要求。 (五)本项目不设置弃渣场,弃渣优先用于周边机耕道路平整等综合利用;拆除废料等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交由合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六)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修订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杜绝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