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23号余门6-10层房产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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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市**区津塘路23号余门6-10层房产
项目编号:**** 挂牌开始时间:2026-10-20 挂牌结束时间:2026-11-02
挂牌价: 1,674.398901 万元
租期:112月 年平均租金:179.39988万元 保证金:129.48038万元
价格说明: 每三年调整一次年租金,上浮比例为3%,即:前三年(含8个月免租 期)的年租金按****405.07元计算,第四至六年的年租金按****197.22元计算,第七至九年的年租金按****543.14元计算,第十年的年租金按****489.43元计算。
面积: 4970.1㎡
位置: ****区
面积说明:
出租用途: 办公楼、商业
交易机构信息
部门负责人: 耿鹏
联系电话: 022-****2150
项目负责人: 杨阳
联系电话: 022-****2159
出租方承诺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市**区津塘路23号余门6-10****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 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承诺出租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我方承诺所提交的《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心按《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

5、我方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国家****中心相关规定,并已****中心交易程序,在出租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中心收费标准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承诺本次出租标的相关行为涉及相关权利人享有优先权的,我方已就出租事项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通知了相关权利人。(涉及优先权的适用)

8、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承租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9、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10、我方承诺对《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标的类别 坐落位置 面积 面积说明 出租用途 特色 标的占用情况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免租期限
**市**区津塘路23号余门6-10层房产
房产
****区津塘路23号
4970.1平方米
办公楼、商业
繁华商圈, 交通便利, 电梯房, 地铁沿线
空置
房地产权证
房地证津字第102****20459号8月
标的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评估基准日 评估价值 备案/核准机构 备案/核准日期
**同章房地产****公司
1611.306667万元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是否国资 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箱 出租方决策文件 是否涉及资产行为批准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资监管机构 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准文件名称 批准文号
****
**区八纬路100号
911********138095G
国资/本市国资
国有经济/****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法人独资)
张根
139****2194
**市**区**路34号
****@163.com
****办公室会议决议
是
**渤海****公司
省级国资委监管
****0118MA05J2KM8Y
****集团****公司
批复
****集团****公司关于同意出租**区津塘路23号余门6-10层楼的批复
津冶控资[2026]22号
交易方式与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价 租赁期限 年平均租金 租赁到期日 价格说明 支付方式 信息披露公告期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交易方式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 交纳形式 交纳时间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保证金的处理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优先权说明 是否进场结算 进场结算部分金额 进场结算部分金额描述
1,674.398901
112月
179.39988万元
每三年调整一次年租金,上浮比例为3%,即:前三年(含8个月免租 期)的年租金按****405.07元计算,第四至六年的年租金按****197.22元计算,第七至九年的年租金按****543.14元计算,第十年的年租金按****489.43元计算。
季付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否
是
129.48038万元网上支付
信息披露期满前
1、意向承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2、以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综合评议、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3、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4、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出租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遵守项目公告、竞价实施办法、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出租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约定价款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至出租方作为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否
不涉及优先权
是
万元
交易条件
基本条件 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内容
一、此次出租房产以现状为准,该房屋所属土地性质为划拨工业用地,已抵押。意向承租方须提前联系出租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不予接待;(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39****2194)。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并已完成对该出租房产的实地踏勘并对该出租房产现状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同时提交出租方盖章的《现场勘察确认函》。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房产出租公告之内容, 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二、本项目在挂牌期内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则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在五日内与出租方签署已公示的《出租协议》, 意向承租方向**产权交纳的保证金转为首年度租金的一部分,此后的租金支付方式为,承租方于每个支付周期到期前的25号向出租方支付下期租金,租金先付后用。 四、此次在****交易过程所产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各按年平均租金的3%收取。 五、出租方已获得出租标的产权方的授权许可;出租方与承租方在进行出租标的交接时,双方做好资产交接记录。 六、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协议后,由意向承租方按照协议负责对出租标的的水、电使用单独挂表单独计算并结算。 七、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协议后,并签署《安全管理协议》,约定如发生土地收储、房屋拆迁等行为时的应对措施。
1、意向承租方注册资本需为全部实缴; 2、意向承租方应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需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意向受让方需提供企业征信报告及法定代表人征信证明。意向承租方需有两年以上同行业且正在经营的从业经验,需提供同行业的企业相关证明 (同一法人代表,本公示期内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无效),****公司章程等相关证明,并承诺以此行业为出租标的的租赁用途; 3、该出租标的所涉及的水、电、暖气、燃气等由承租方自行解决,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其他经营条件不能满足承租方要求的均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无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支付行号
****公司
110********201********002337
****营业部
316****00027
招标进度跟踪
2026-10-20
招标公告
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23号余门6-10层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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