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固定资产管理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三、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分公司投标的,在服务地有常驻机构,依法设立并正常经营;
(三)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委外管理资产工作指引(试行)》规定的条件。
四、评审方式
本次比选需提交报价材料和服务方案。评审小组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按报价、服务方案、服务响应综合信用分等进行综合评分排序,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将成为成交供应商。如有效报价单位不足三家,本次比选失败。
五、中选公示
在****公示栏公示期5个工作日,质疑期为公示期限届满止。
六、提交材料
参加报价的单位须提交:1.公司简介。2.公司资质(营业执照复印件)。3.信用中国截图。4.法人身份信息。5.非联合体投标。6.股权结构(企查查截图)。7.同类项目业绩材料。8.报价单等。
七、项目预算
本次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70000元,本次报价需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委外管理资产工作指引(试行)》所核定的相关价格要求,报价应包含该项目内容及税费等与此项目工作相关全部费用,超过则视为无效报价。
八、付款方式
(一)以本采购中选结果金额定为合同总价。
(二)支付方式
1.按采购需求中的支付方式进行。
2.中选单位须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10个工作日内,提供支付申请和等额的正式发票给采购人,以便及时办理财政支付手续,因财政国库划拨造成的延期支付,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由于财政资金拨款不到位而导致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供方延期或拒绝提供服务或货物的理由。
九、遴选原则及确定方式
(一)确定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数量:不少于3家。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遴选失败。
1.参加比选的机构不足三家;
2.因政策原因取消比选或采购任务;
3.其他无法继续开展比选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小组采取综合对比择优选定中选单位。****学校公众号公示,并电话通知贵司联系人。
十、评审资料提交地点: 在2026年10月22日(星期四)下午18:00前在****值班室现场提交资料(**省**市**区官洲街道奋勉街66号),谢老师收,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180****3996
****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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