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碳纤维新材料中试基地建设项目(第一批次)设备采购(第二次) 招标公告变更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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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市****基地建设项目(第一批次)设备采购(第二次)
项目名称:**市****基地建设项目(第一批次)设备采购(第二次)

**市****基地建设项目(第一批次)设备采购(第二次) 招标公告变更


关于**市****基地建设项目(第一批次)设备采购(第二次)补遗01号

致各潜在供应商:

1.原询比文件中第六章合同采购合同草案第九条 违约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货物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全部已收取款项,并按签约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及方式将货物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0.5%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货款总额的20%;如乙方逾期或部分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退还全部已收取款项,并按签约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现变更为:(1)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货物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全部不符合标准的设备的相应款项,并按不符合约定标准部分的设备签约合同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及方式将货物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0.5%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货款总额的20%;如乙方逾期或部分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退还全部逾期部分设备货款,并按逾期部分设备签约合同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2.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标书代写

采购人:****

2026年10月19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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