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区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审批联系人: ****环境保护部
电子邮件: ****@163.com
联系电话:0512-****3991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年产200万支克立硼罗软膏、1000万支莫匹罗星软膏、300万支阿达帕林凝胶扩建项目 | ****新材料产业园海平路以南、小花路以西现有厂区内 | **** | ******公司 | 建设单位利用现有综合制剂车间三楼东侧部分车间(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进行适应性改造,不新增建(构)筑物。新购置真空乳化搅拌机、自动灌装封尾机、全自动包装线等生产设备15台(套),形成本项目年产200万支克立硼罗软膏、1000万支莫匹罗星软膏、300万支阿达帕林凝胶的生产能力。 | 废气:本项目投料粉尘废气、工艺有机废气、封尾有机废气分别由集气罩、管道、集气罩收集后,经新增高效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新增15m高DA008排气筒排放。废水处理装置废气由管道收集后(污泥脱水间整体换气、其他污水池密闭加盖后经管道收集),经新增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新增15m高DA009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项目蒸汽冷凝水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水,不外排;设备清洗废水、消毒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等含氮废水经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不外排。纯水制备浓水接管至**中****公司处理。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为新增的真空乳化搅拌机、全自动灌装封尾机、废水处理装置区泵类及风机、废气处理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减振、合理布局及厂区绿化等措施,以起到隔声降噪的作用。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为不合格品、滤渣及废滤材、废包装袋(桶)、除尘废料、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含油抹布、废劳保用品、包装垃圾、蒸发残渣、蒸发浓液、物化污泥、生化污泥、废膜片,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为包装垃圾,外售综合利用,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已按规范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