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批准《****炎****电厂50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 编:410014
联系电话:0731-****807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炎****电厂500千伏送出工程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市**市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为保****电站电力送出,满足**湘南电网负荷增长需要,提升**电网调峰能力和安全稳定水平,****炎****电厂500千伏送出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的建设是必要的。 建设内容:(1)**500kV变电站500kV间隔扩建工程 **500kV变电站本期扩建500kV出线间隔1个(****电站),配置1组120Mvar高压并联电抗器,配套**1座有效容积为24m3的高抗事故油池;****电站围墙内预留场地进行,不新征用地。 (2****电站~**500kV线路工程 新****电站~**500kV变电站线路工程,**单回架空输电线路路径全长约77.8km,立塔206基。 本工程静态总投资483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9.20万元,占总投资0.76%。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声环境: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变电站工程需采取降噪措施,如增加围挡降噪效果或控制设备噪声源强或将设备远离围墙等措施,等效隔声量不小于9dB(A);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机械或采取带隔声、消声设备的机械,控制设备噪声源强。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依法限制夜间施工。 2.大气环境:加强材料转运、存放与使用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对于易起尘的材料应采取覆盖措施;施工弃土弃渣应集中、合理堆放,遇天气干燥时应进行人工控制定期洒水;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遵守《**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防尘规定;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产生的建筑垃圾应进行综合利用,确实无法综合利用的部分应及****政府主管部****填埋场妥善处置。 3.水环境:变电站站内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已建的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将物料、车辆清洗废水集中,经过沉砂处理回用于建筑结构养护或站内裸露面喷洒降尘,防止无组织排放;施工过程中加强对含油设施(包含运输车辆、施工设备)以及施工机械的维护管理工作,****电站周边池塘等地表水体中冲洗含油器械及车辆。施工期间施工场地要尽量远离水体,并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禁止向水体排放废水及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等废弃物;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线路跨越程江、永乐江、上芬水库等地表水体时,采用一档跨越,不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立塔。线路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加强管理,禁止施工活动进入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施工营地、施工生活区不得布置在水源保护区内。牵张场、材料堆场等施工临时场地应尽量避免布置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确需布置在保护区内的,应布置在远离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处,并布置在塔基占地范围或附近植被稀少处,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面积。 4.固体废物:施工单位开展施工时,临时土石方应集中堆放、及时回填,以减少弃土弃渣的产生;变电站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生活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应分开堆放,并安排专人专车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使工程建设产生的垃圾处于可控状态。施工单位应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开展施工,临时土石方应集中堆放、及时回填,以减少弃土弃渣的产生。本项目剥离的表土全部回覆于塔基区用于植被恢复,严禁就地倾倒压占塔基范围外植被或顺坡溜弃。输电线路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由施工人员自行收集后带回租住地,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禁止在施工现场随意丢弃。施工临时占地采取隔离保护措施,如铺设彩条布、草垫或棕垫,防止施工活动破坏地表植被;施工结束后将多余砂石料、混凝土残渣等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和植被恢复,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工程拆迁房屋将产生一定的建筑拆迁垃圾,****政府部门组织实施,拆迁垃圾均委托****统一处理,具体****公司****政府统一规划确定,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严禁随意堆放,拆除完成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 5.生态环境:工程路径在设计阶段综合考虑沿线生态敏感区的分布,尽量避开林分较好的区域,优化塔基点位布设,在穿越林分较好区域时,尽量减少对林地的永久占用,对未能避让的林区采用高跨的方式通过;优化施工便道设计,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减少**施工临时便道,合理规划施工便道,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杆塔设计时尽量选用档距大、根开小的塔型;在保证线路运行安全的前提下,适当增加档距,减少杆塔数量。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严禁捕猎野生动物,禁止人为破坏洞穴、巢穴、捡拾鸟蛋等行为,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幼鸟和鸟蛋须交给林业部门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置,不得擅自处理;做好施工废污水的处理工作,禁止将施工废污水直接排入水体。加快施工速度并实行分段施工,缩短工期,避免持续对一个区域的野生动物活动进行惊扰。为最大程度减少本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山区、林地的施工段要尽量避开哺乳动物的孕期,以免惊扰动物,影响其繁殖。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施工过程中减少施工噪声,避免对野生动物活动的影响。应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如确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时须尽量控制光源使用量,对光源进行遮蔽,减少对外界的漏光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禁止运输车辆鸣放高音喇叭,以降低施工环境噪声,并积极利用多孔性吸声材料降低施工机械噪声,以减轻施工对野生动物的惊扰。项目施工前应对工程占用区域可利用的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加强表土堆存防护及管理,确保有效回用。采取绿色施工工艺,减少地表开挖,合理设计高陡边坡支挡、加固措施,减少对脆弱生态的扰动。架线选择无人机、飞艇等环境**型施工工艺,避免对线路下方植被、动物生境和水体造成直接扰动和破坏。一旦施工中发现重点保护植物,应立即上报林业主管部门,并优先考虑予以避让,对确实不能避让的,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其进行移植。估算生态补偿费用以开展相关生态保护工作,使本工程建设及运行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尽快得到恢复。进一步研究论证和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内工程量,尽可能缩短穿越长度,减少杆塔数量或优化塔型结构,减少占地面积。限制大型机械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施工,避免碾压周边植被,对其造成损害,采用无人机、索道等环境**型材料运输方式减少对生态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红线区内施工迹地进行土地整治与生态恢复,尽量恢复原有植被和地貌并加强后期维护。 (二)营运期生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电磁环境影响:本工程投运后,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小于4000V/m、100μT,即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的标准限值要求。 2.声环境影响: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应限值要求。 3.水环境影响:沿用前期工程已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即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不会对站外水环境造成影响;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废水产生。 4.固废环境影响: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清运至指定地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寿命到期或损坏更换的废旧铅蓄电池按计划当天更换后立刻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不随意丢弃,不在站内暂存。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三)运行管理和宣传教育。 1.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电磁环境宣传工作。 2.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3.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 4.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生态环境保护验收。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分别于2026年1月23日、2026年7月10日、2026年10月12日,在国****公司官网上进行了3次网上公示。2026年7月13日~7月14日,在工程电磁和声环境保护目标处****村委会公告栏张贴相关信息,开展了现场公示。2026年7月21日、7月23日,在三湘都市报开展了2次报纸公示。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发布后,至意见反馈截止日期,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