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浙分本部快递服务采购项目(2026年11月-2027年底)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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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采购邀请书

尊敬的供应商:

中国**洋****公司****对“太保浙分本部快递服务采购项目(2026年11月-2027年底)”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响应。相关说明如下: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数量

最高限价(元)

太保浙分本部快递服务采购项目(2026年11月-2027年底)

****

1项

250000

二、响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格

1.应征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公司交易前三年内,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与公司交易前三年内,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竞价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控股、同源实际控制人等关联关系。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需求如下:

服务要求

1、收件时间:每天上、下午各1次,上午10点,下午2点;收件地址:**市上****金座1号楼**洋寿险****。

2、物品寄达时间:省内24小时,省外48小时(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3、根据甲方需求上门进行物品清点、打包、分装,确认数量无误后寄送。

4、根据甲方包装需求,乙方须自备打包用品,包括但不限于打包箱、胶带等。

5、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专用临时仓库作为甲方物品存放处。

6、确保货物按时按量寄达指定地点,提供寄送物的在途信息查询。

单价价格要求:

单价不可高限价:江浙沪首重7元/kg,续重2.5元/kg;江浙沪外首重12元/kg,续重6元/kg(不含**、**)。

售后要求:

如物品损坏及丢失,未保价商品赔偿最高限价为2000元;保价商品则按原价赔偿。

结算要求:

按月结算,每月10号前提供上月的清单经我方确认,15号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必须加盖公章),我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三、项目报价及结算

1.本项采购最高限价:25万元整(约三万件)。

2.报价均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包括不限于税费等全部费用,据实结算。

四、应征时必须提交证明材料:(以下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1.项目应标文件、报价方案、报价文件、报价清单。

2.商务文件:参照公司商务文件模版编制。

3.技术文件:参照公司技术文件模板编制。

评分标准编制

五、应征文件递交要求标书代写

1.应征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10月30日,下午14点前。

2.应征文件递交要求:(电子应征文件为纸质应征文件正本的彩色扫描件,应清晰完整体现纸质应征文件正本内容及公章)标书代写

Ⅰ应征文件递交方式标书代写

应征人需在截止时间内,登录平台确认参加本次项目、下载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应征文件。标书代写

太保寿险采购电子化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chase.****.cn/。

Ⅱ:注册流程请参考平台首页《电子化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六、采购程序

(一)采购方式

根据公司有关采购管理规定,采用竞争性采购方式。

(二)成交供应商数量

拟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 家。

(三)评审方法

根据公司有关采购管理规定,采用最低价评审法(总价单价同比)。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

采购联系人:胡老师,0571-****3769。

需求联系人:毛老师,0571-****3772。

附件:

1.报价文件模板

2.商务文件编制模板

3.技术文件编制模板

4.采购需求说明

5.合同模版

中国**洋****公司

****

2026年10月19日

所有信息以“太保寿险采购电子化管理平台”为准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资质

对于参加我司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采购要求的资格条件,包括:

1.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行业经验、内部控制和管理能力、持续良好的经营状况、资质条件、经营范围等。

4.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与公司交易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记录。涉及受到行政处罚但未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形除外。

6.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要求

1.采购项目**前,需求部门向供应商咨询服务内容的,供应商应配合解答。

2.采购项目的实施执行应以收到我司采购系统项目确认并签订有效合同为准。对于未收到采购系统项目确认且未签订有效合同,仅通过经办人口头要约,而提前提供服务的事项,我司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3.采购项目的应严格按照采购申请内容及价款执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增加额外服务内容及价款的,需求部门应于额外服务实际发生三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的审批流程进行补采购申请。供应商应于额外服务实际发****采购部门反馈、确认。对于****公司补充申请的,****采购部门确认的额外服务项目价款,我司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4.供应商参与我司采购项目过程中,与需求部门或采购经办人符合亲属回避制度或存在利益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退出采购项目。

三、供应商管理应用

分公司开展供应商评价管理,对于未按照供应商**要求执行的供应商,一经发现,处置如下:

1.属于亲属回避或存在利益关系应回避,未回避的供应商,一经查实,对该供应商给予永久禁入惩罚。

2.对于无采购系统项目确认及有效合同,即提供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公司正常采购组织秩序,一经查实,对首次出现该不良行为的供应商给予警告惩罚,三个月内再次出现的,对该供应商给予禁入1个月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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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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