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放射诊疗设备的质量控制与辐射防护管理,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及公众的健康安全,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用辐射场所辐射监测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4〕12号)等相关法规要求,我院拟对全院放射诊疗设备的性能检测、放射防护检测及辐射环境检测服务进行公开市场调研。现诚邀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检测机构参与本次调研。
本次调研仅为市场价格摸底与供应商资质初审,并非正式招标采购,不作为后续采购的唯一依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辐射设备服务范围:涵盖我院现有及服务期内新增的放射诊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 设备类别 |
具体设备 |
检测内容 |
| X射线影像诊断 |
DR、移动DR、CR、牙科机、口腔CBCT、乳腺机、数字胃肠机 |
设备性能检测、放射防护检测 |
| CT类 |
多排螺旋CT、方舱CT、移动CT |
设备性能检测、放射防护检测 |
| 介入放射学 |
DSA |
设备性能检测、放射防护检测、辐射环境检测 |
| 放射治疗 |
医用直线加速器 |
设备性能检测、放射防护检测、辐射环境检测 |
| 核医学 |
SPECT/CT、PET/CT |
设备性能检测、放射防护检测、辐射环境检测 |
2.服务内容
备性能检测(质量控制检测):依据WS 76-2020、WS 519-2019等标准,对设备的图像质量、几何精度、剂量输出、参数准确性等进行检测与评估。
放射防护检测:对设备机房及周围环境的辐射水平、屏蔽防护效果、联锁装置有效性等进行检测。
辐射环境检测:对放射性工作场所及周边环境的辐射剂量率进行监测,确保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服务期限:2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调研检测的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须取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须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CMA),且能力范围涵盖本次调研涉及的检验项目。
3.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检测设备、专业技术团队和质量管理体系。现场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能够出具符合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
三、信用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未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调研资料要求
有意向参与的机构请按以下要求提交资料(加盖公章):
(一)资质证明文件
1.封面: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办理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承诺函:承诺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可附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4.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5.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能力附表(须体现相关检测项目);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业绩证明材料
近****医院****医疗机构放射检测服务业绩清单(附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不少于3份)。
(三)初步报价方案
按设备类别或单台设备分别报价(含检测费、报告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报价应注明是否包含复检费用、新增设备单价等。
五、资料提交方式及时间
1.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23 日 17:00(**时间,逾期不再接收)加急标书代写
2.递交地点:**省**市**区绵山路64****研究院职工医院
3.联系人:伍老师,电话:0816-****869。
六、重要提示:
1.本次调研仅为市场信息收集与价格征询,不构成任何采购承诺,我院无义务必须参与调研的机构参加后续采购活动。
2.参与调研的机构须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参与资格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3.我院对参与调研机构提供的资料予以保密,仅用于本次调研及后续采购评估。正式采购信息将另行公告,请关注。
4.如需现场勘查设备情况,可于10月22日前与我院联系预约,统一安排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