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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创新素养与项目式课程建设服务比价公告
****拟开展幼儿创新素养与项目式课程建设服务项目,通过三方比价方式确定中选服务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由本园依照内部采购管理制度,采取三方比价方式自行组织采购,参照政府采购相关原则执行。
一、比价项目
1. 项目名称:****幼儿创新素养与项目式课程建设服务。
2. 项目地点:****(**区中都大街 508 号)。
3. 服务期限:1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4. 覆盖范围:覆盖本园全体保教人员及全部班级,全员开通使用、不限制账号数量。
5. 采购方式:三方比价(单位内控自行采购)。
二、项目内容与实质性要求
(一)项目背景与采购目的
为落实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践行“倾听幼儿、支持幼儿、读懂幼儿”的教育核心理念,培育幼儿创新素养,发展幼儿问题意识、探究能力与创造性思维,推进园本项目式课程系统化建设,现采购具备下述功能的相关服务。本项目采购的是两项教育服务:一是创新素养培育——在本园落地创造性思维教学模式;二是个性化教育——支持教师看见每一个幼儿真实的兴趣与探究线索,形成面向每个幼儿的个性化引导方案。供应商提供的智能化辅助工具与教学模式,均服务于上述教育目的。
(二)实质性要求
标注★的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逐项承诺满足,不得留空、不得填写“视情况”“原则上”等不确定表述。《服务需求响应承诺书》经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即视为无条件满足下列全部要求;对★项作删改、漏填或未予承诺的,其报价不予采纳。★项所涉全部费用均含在报价之内;供应商超出★项下限的承诺,不给予任何优先。
★1.探究主题发现支持。提供支持工具,允许教师上传幼儿在游戏、生活、探究活动中的照片、语音、文字等过程性记录,由工具自动汇总、分类整理,输出可供教师参考的探究线索提示,支撑开发贴合幼儿实际需求的班本探究课程。
★2.教师主导与工具定位。本园教师是完成幼儿观察记录、分析与评估结论的唯一责任主体。供应商提供的工具仅对过程性记录进行统计、素材汇总与探究线索提示,作为教师支持使用;工具不得直接输出针对幼儿个体的能力测查结果、发展评估结论、等级评定、排名或标签,不得自动生成并推送针对个别幼儿的结论性评价文本。幼儿观察记录与评估结论由本园教师作出,供应商不得以工具输出、算法结论或第三方报告替代教师判断。
★3.个性化家园沟通支持。依托上述过程性记录搭建家园沟通渠道,经本园教师审核确认后,向每一位幼儿家长反馈其在园的活动参与、兴趣表现与行为表征,支持家园双方共同商定、记录并调整个性化教育引导方案,形成面向每一个幼儿的个性化成长记录与个性化支持建议。
★4.留痕与可撤回。面向家长的反馈内容须经本园教师审核确认后发送,全过程留痕、可查询、可由本园撤回;不得向家长推送任何能力测查结果、等级评定、横向比较结论或排名。
★5.创造性思维教学模式服务。提供含园本教研与师资培训的教学模式服务,服务期内须完成园本教研与教师培训不少于4次、交付可实施的活动案例不少于4个。该教学模式融合多学科理论及中华传统智慧,教学策略应体现:保护幼儿原有想法、减少否定式评判,引导幼儿敢于表达不够完善的设想,把挫折作为优化机会,鼓励幼儿形成属于自己的独特解决方案。上述教学理念为服务导向要求,不作评分、不作否决依据。
★6.服务范围。覆盖本园全体保教人员及全部班级,全员开通使用、不限制账号数量,不因账号数、人员或班级数增加而加收任何费用。
★7.实施链条。整体服务须形成完整实施链条:依托智能辅助工具完成课程探究主题挖掘确定,运用创造性思维教学模式落地园本项目式课程建设。
★8.不得转包。中选供应商即为履约主体,不得将本项目整体转包;未经本园书面同意,不得将主要服务内容分包****公司、平台提供方、云服务方、数据处理方)。
注:配套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不属于资格条件,不作评分项或排序依据;软著作为必备佐证材料见第四条。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依法登记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小组于开启当日查询截图留痕,不要求供应商自证);
6.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注:不得以供应商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经营范围、从业人员规模、财务指标、业绩年限等任何理由否决供应商或减扣资格。上述第 2 至第 6 项以《服务需求响应承诺书》承诺为凭,不再另行要求证明材料。
四、报价材料与报送要求
(一)必备材料(缺一即视为无效报价)
1. 身份证明: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由被授权人办理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报价单(统一模板,见附件一),须填写完整、不得删改所附《服务需求响应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注明日期。
(二)自愿提交材料(不影响参与资格,不作排序依据)
4. 配套软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证明供应商拥有所提供软件的自主知识产权,确保服务可持续、数据可控)。
5. 工具在行业内的应用案例、影响力说明或机构/专家背书介绍等材料(不超过 10 页)。上述材料不具备的,不影响参与资格与报价有效性。
(三)份数、密封与送达
1. 报价材料纸质正本 1 份,装入文件袋密封,密封处加盖骑缝章。
2. 接受当面送达或邮寄送达,以本园签收时间为准;不接受电子邮件、微信、传真等非密封方式报价。
3.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工本费、资料费或平台服务费;所交材料不予退还。
五、最高限价、报价与比价办法
1. 最高限价:人民币 25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的不进入比较。
2. 报价为含税一口价,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费用(含工具使用与账号、培训教研、运维、升级、差旅、税费等),本园不再另行支付。
3. 比价规则:①资格审查(按第三条逐项核对)→ ②实质性响应审查(按第二条★项承诺核对,全部承诺方为有效报价)→ ③在有效报价中按含税总价由低到高排序,最低价者为中选供应商。本项目不设主观评分,以价格作为唯一竞争因素。
4. 报价相同:总价相同的,按本园签收登记送达时间先后确定;相同的当场公开随机抽取。软著、备案、业绩均不进入排序。
5. 无效情形:未按要求密封加盖公章的;逾期送达的;必备材料缺项的;★项未承诺或承诺不符的;报价超最高限价或在开启后要求更改的;存在串通情形的;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不以装订、排版等形式问题否决。
6. 有效报价不足 3 家:重新发布比价公告一次;二次仍不足 3 家但不少于 2 家的,经园务会集体决策后可继续比价;仅 1 家通过资格审查的,本次比价终止,重新组织。
7. 比价程序:接收材料登记签收 → 开启报价(当场拆封、宣读,形成《开启记录》)→ 资格审查 → 实质性响应审查 → 确定中选供应商 → 编制《比价记录》→ 公示 → 发出《中选通知书》→ 签订合同。
六、时间安排
1. 公告发布:2026 年 10 月 19 日(园外大门口公示栏及本园微信公众号)。
2. 报价材料送达截止:2026 年 10 月 23 日 17:00(以本园签收为准,接受邮寄)。
3. 开启时间:2026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9:30;开启地点:****二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4. 结果公示:2026 年 10 月 26 日起,公示 3 个工作日。
5. 签订服务合同: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注:送达截止后至开启前,报价材料由本园专人封存保管,不得开启;供应商可自愿到场见证。
七、幼儿个人信息与安全合规要求
本条为本项目合规底线,供应商提交报价即视为接受,具体权利义务在服务合同中逐字照录。
1. 监护人单独同意:供应商不得自行向本园幼儿收集个人信息;本园统一制发《幼儿个人信息处理知情同意书》,逐名取得监护人书面单独同意后方可上线;未经确认同意的幼儿信息不得进入供应商系统。
2. 最小必要:采集限于开展课程探究必需的幼儿游戏照片与语音,禁止采集指纹、虹膜、人脸等生物识别特征,禁止在园所内开展人脸识别,禁止采集与项目无关的家庭成员、住址、健康、行踪等信息。
3. 禁止用于模型训练:未经本园书面同意,不得将幼儿影像、语音素材用于任何算法、模型的训练、调优、测试或产品开发。使用第三方大模型或云服务的,须事前书面披露并取得本园同意。
4. 禁止评价:系统输出限于客观过程描述,不得以任何形式出具能力测查报告、发展评估结论、优劣排名或标签式评价,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能力测查与发展结果评价。
5. 境内存储与期满删除:个人信息存储服务器须位于中国境内;服务期届满或合同终止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供应商须彻底删除全部上述信息(含备份)并提交《数据销毁承诺书》。
6. 系统上线前置:中选供应商须在系****机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不低于二级)或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安全检测报告(二选一);未提交的不得开通上线,等待期不计入服务期。
7. 违约责任:违反上述任一条款的,本园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造成个人信息泄露或其他损害的,按合同总价 20% 支付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据实赔偿。
八、联系方式
送达(开启)地点:****(**区中都大街 508 号)。
联系人:马老师,电话:131****1555。
园所固定电话:045****06933
异议受理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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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