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西北(襄阳)区域中医药研发创新中心项目拟批准公示

审批
湖北-襄阳-襄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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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鄂西北(**)区****中心项目 项目代码 ****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9911.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0948.8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962.64平方****处理站地下污水池265.21平方米不计容)。主要建设:****中心、****中心、****处理站、高低压配电室、****设备站房、消防设备站房、****设备站房、机动车停车库等;配套辅助设施:成品门卫房、道路、景观绿化、室外消防管网、给排水管网、强弱电管网(含室外高压干线)等。
建设地点 **省-**市-东津新区(经开区) **市东津新区奇幻大道以西、杏林路以北 建设性质 **
行业类别 社会事业/卫生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总投资(万元) 19200 环保投资(万元) 560
建设单位名称 ********研究所) 通讯地址 **市樊**长征路24号****
邮政编码 441000 环评单位名称 **君邦****公司
是否受理 是 受理时间 2026-10-20
公告开始日期 2026-10-20 公告结束日期 2026-10-26
公示名称 公示类型 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
公众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局)拟审批鄂西北(**)区****中心项目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环境局****分局 电话:0710-****322 通讯地址:**省**东津新****开发区)金源路与劲松路交汇处西****服务中心1楼大厅综合受理区综合受理43号窗口
公示部门 ****环境局****分局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管理措施。加强管理,文明施工,规范操作,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降低施工过程污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处理站有组织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15m高排气筒标准及《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含2026年修改单)表3****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锅炉废气SO2、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NOx排放浓度按照襄大气办[2023]06号《**市大气污染防治“三大”治理攻坚战役和“六大”专项提升行动计划》中50mg/m3进行控制。****中心有组织排放工艺粉尘、挥发性有机废气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特别排放限值,中药异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中心区域内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C.1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挥发性有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中心有组织排放废气甲醇、二甲苯、氯化氢、硫酸雾和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动物房有组织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应限值;研发中心区域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汽车尾气、柴油发电机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标准。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建设用地排水管网。****研发中心实验废水经预处理后汇同其余****处理站处理,出水pH、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粪大肠菌群数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含2026年修改单)表2预处理标准,****处理厂纳管标准,急性毒性(HgCl2毒性当量)满足《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6-2008),总有机碳满足《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8-2008),经处理后的污水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最终汇入汉江(**市区江段)。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措施,建立完善各类固体废物管理台账。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附件)
依法公开的环评文件全本 报告全本(公开).pdf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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