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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22MAD5BM1Q4J | 建设单位法人:王丙勇 |
| 秦义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省**市**县**港**港区规划主港池北侧,翻身**北侧约4km处 |
| 国电投**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3#、4#泊位卸船机及输送系统安装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39-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23-E4823-**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20.269444 纬度: 34.30722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6-05-08 |
| 盐环滨表复〔2026〕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922MAD5BM1Q4J001P |
| 2026-05-1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409.999 |
| 154.7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22MAD5BM1Q4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江****研究院有限公司 |
| ****0000MA22C9L494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507MA2512UX7E | 竣工时间:2026-06-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914FQkPG |
| 煤码头,建设卸船机及输送系统。 | 实际建设情况:煤码头,建设卸船机及输送系统。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利用现****电厂煤码头泊位为三期项目提供原料运输,在北侧已建的3#、4#泊位上建设卸船机及输送系统。码头年设计通过能力为541.06万吨。码头用地面积55433m2、岸线长度0.484km。本项目不新增用海面积、不新增岸线长度。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实际利用现有煤码头泊位,建设卸船机及输送系统,未新增泊位数量、等级;未新增罐区堆场等工程内容。码头年设计通过能力为541.06万吨。码头用地面积55433m2、岸线长度0.484km。本项目不新增用海面积、不新增岸线长度。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采用“船→#6、#7桥式抓斗卸船机→1E皮带机→电厂系统”的装卸工艺,未涉及堆场。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实际采用“船→#6、#7桥式抓斗卸船机→1E皮带机→电厂系统”的装卸工艺,未涉及堆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码头废水依托一期现有含煤废水处理设施,采用“沉淀+絮凝/混凝澄清+过滤”工艺处理后回用于输煤系统用水。桥式抓斗卸船机卸船工艺,本项目采用“封闭廊道输送+湿式抑尘”。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码头实际仍依托一期现有含煤废水处理设施,采用“沉淀+絮凝/混凝澄清+过滤”工艺处理后回用于输煤系统用水。实际采用桥式抓斗卸船机卸船工艺,实际采用“封闭廊道输送+湿式抑尘”措施,不会造成环境保护措施的弱化或降低。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位于**港**港区主港池,本项目厂址距离**盐****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最近约5.6km,位于空间隔离带之外。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厂址未发生变动,周边自然保护区仍为**盐****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和要求更高的环境功能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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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545.09 | 0 | 0 | 0 | 0 | / |
| 0 | 0 | 850.3 | 0 | 0 | 0 | 0 | / |
| 0 | 0 | 140.12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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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含煤废水处理设施 | 《煤炭矿石码头粉尘控制设计规范》(JTS/T 156-2024) | 依托现有含煤废水处理设施 | COD42~49mg/L、SS7~16mg/L、石油类未检出 |
| 1 | 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卸船机料斗上方及出料口四周设水雾抑尘装置,停靠码头的船舶使用岸电,合理安排装卸时间,道路路面硬化,定期清洗等 | TSP193~276mg/m3 |
| 1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噪声大的设备尽量远离居民区;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强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持续作业,午休和夜间禁止进行对居民生活环境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施工前提前公告附近居民和有关单位;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于高噪声设备采用安装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等。 | 厂界各测点达标 |
| 1 | 条线煤场为一般防渗区,预处理沉淀池、含煤废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管网为重点防渗区,码头区域道路为简单防渗区,采取基地夯实及表面硬化措施。通过源头控制、过程防控、分区防渗等措施,减少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的影响。 | 条线煤场为一般防渗区,预处理沉淀池、含煤废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管网为重点防渗区,码头区域道路为简单防渗区,采取基地夯实及表面硬化措施。通过源头控制、过程防控、分区防渗等措施,减少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的影响。 |
| 1 |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污泥清理后返回煤堆掺入炉中焚烧。 |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污泥清理后返回煤堆掺入炉中焚烧。 |
| 1 | ①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经场地内排水沟收集后汇入沉淀池预处理,再通过底质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采用洒水抑尘等环保方法有效减少粉尘量,粉尘入水量有限,对水生生物的影响较小。提升水泵将水排至现有含煤废水处理设施,采用“沉淀+絮凝/混凝澄清+过滤”工艺处理后回用于输煤系统用水;施工期生****电厂现有设施,码头区域不产生施工生活污水,对水生生物影响较小。 ②营运期煤炭卸船过程中,其散落的粉尘将可能会对码头附近水域的水质和河床 | ①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经场地内排水沟收集后汇入沉淀池预处理,再通过底质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采用洒水抑尘等环保方法有效减少粉尘量,粉尘入水量有限,对水生生物的影响较小。提升水泵将水排至现有含煤废水处理设施,采用“沉淀+絮凝/混凝澄清+过滤”工艺处理后回用于输煤系统用水;施工期生****电厂现有设施,码头区域不产生施工生活污水,对水生生物影响较小。 ②营运期煤炭卸船过程中,其散落的粉尘将可能会对码头附近水域的水质和河床 |
| 1 | 合理规划船舶作业区域及航行路线,减少船舶碰撞风险,定期维护保养船舶,重点监测燃油系统,确保其密封性及可靠性,码头施工现场应配备充足的溢油应急物资,设置专门的应急物资存放点。 | 合理规划船舶作业区域及航行路线,减少船舶碰撞风险,定期维护保养船舶,重点监测燃油系统,确保其密封性及可靠性,码头施工现场应配备充足的溢油应急物资,设置专门的应急物资存放点。 |
| 施工废水、初期雨水、码头地面及道路冲洗废水、输送机廊道冲洗废水、装载机冲洗废水经场地内排水沟收集后排至现有含煤废水处理设施(采用“絮凝/混凝澄清+过滤”工艺)后回用于输煤系统用水(卸船机水雾抑尘用水等),本次工程区域新增排水沟与现有相连,其他污水处理系统依托现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废水、初期雨水、码头地面及道路冲洗废水、输送机廊道冲洗废水、装载机冲洗废水经场地内排水沟收集后排至现有含煤废水处理设施(采用“絮凝/混凝澄清+过滤”工艺)后回用于输煤系统用水(卸船机水雾抑尘用水等),本次工程区域新增排水沟与现有相连,其他污水处理系统依托现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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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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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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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施工期陆生生态 ①先挡后弃,先防护后施工。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进行植被恢复。施工过程中做好临时覆盖、临时拦挡及管理措施,施工结束后完成清除施工区及其附近的施工废弃物等环境恢复工作。 ②工程施工期间,教育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施工占地区域施工,严禁擅自扩大施工场地、超计划占地。 ③优化施工布置,尽量避开植被覆盖度高或生物多样性相对丰富的区域。 ④植被恢复尽量选用当地土著物种,避免引入外来物种,保证当地植物区系的原生性。 ⑤工程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加强施工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以公告、发放宣传册等形式,教育施工人员,通过制度化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禁止施工人员捕猎动物,以减轻施工对当地陆生动物的影响。 ⑥严格落实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大气和声环境等保护措施,以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栖息生境。 2)施工期水生生态 ①加大对施工人员的宣传与教育,增强和提高其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禁施工人员进行非法捕捞、垂钓等活动。 ②合理安排施工组织、施工机械,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操作。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对强噪声源安装控噪装置,减小噪声对鱼类的影响。 3)运营期陆生生态 陆域范围现状为大部分为空地、港区主港池,地表植被较少,码头占地植被主要为少量自然生长的杂草。 4)运营期水生生态 ①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经场地内排水沟收集后汇入沉淀池预处理,再通过提升水泵将水排至现有含煤废水处理设施,采用“沉淀+絮凝/混凝澄清+过滤”工艺处理后回用于输煤系统用水;施工期生****电厂现有设施,码头区域不产生施工生活污水,对水生生物影响较小。 ②营运期煤炭卸船过程中,其散落的粉尘将可能会对码头附近水域的水质和河床底质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采用洒水抑尘等环保方法有效减少粉尘量,粉尘入水量有限,对水生生物的影响较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施工期陆生生态 ①先挡后弃,先防护后施工。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进行植被恢复。施工过程中做好临时覆盖、临时拦挡及管理措施,施工结束后完成清除施工区及其附近的施工废弃物等环境恢复工作。 ②工程施工期间,教育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施工占地区域施工,严禁擅自扩大施工场地、超计划占地。 ③优化施工布置,尽量避开植被覆盖度高或生物多样性相对丰富的区域。 ④植被恢复尽量选用当地土著物种,避免引入外来物种,保证当地植物区系的原生性。 ⑤工程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加强施工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以公告、发放宣传册等形式,教育施工人员,通过制度化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禁止施工人员捕猎动物,以减轻施工对当地陆生动物的影响。 ⑥严格落实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大气和声环境等保护措施,以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栖息生境。 2)施工期水生生态 ①加大对施工人员的宣传与教育,增强和提高其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禁施工人员进行非法捕捞、垂钓等活动。 ②合理安排施工组织、施工机械,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操作。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对强噪声源安装控噪装置,减小噪声对鱼类的影响。 3)运营期陆生生态 陆域范围现状为大部分为空地、港区主港池,地表植被较少,码头占地植被主要为少量自然生长的杂草。 4)运营期水生生态 ①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经场地内排水沟收集后汇入沉淀池预处理,再通过提升水泵将水排至现有含煤废水处理设施,采用“沉淀+絮凝/混凝澄清+过滤”工艺处理后回用于输煤系统用水;施工期生****电厂现有设施,码头区域不产生施工生活污水,对水生生物影响较小。 ②营运期煤炭卸船过程中,其散落的粉尘将可能会对码头附近水域的水质和河床底质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采用洒水抑尘等环保方法有效减少粉尘量,粉尘入水量有限,对水生生物的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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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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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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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