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604 传真:0393-****604 电子邮件:****@163.com
通讯地址:**市卫河中路186号(45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6年10月19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编制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 1 | **县**废弃物循环利用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重新报批) | ****开发区 | **** | 租赁******公司厂区空地建设负压厂房及配套设施,处理羽绒加工、****处理厂等一般工业固废污泥,同时对废纸、 废棉花等低值可回收的一般固体废弃物进行协同处置。处理工艺为“干化+焚烧+余热利用”,处置规模为300t/d。 | **市******公司 | 废气:污泥卸料、储存、****处理站恶臭负压收集后送焚烧炉焚烧;污泥干化、焚烧废气经“炉内低氮燃烧+SNCR+多管旋风除尘+SCR+(活性炭+消石灰喷射)布袋除尘+化学洗涤塔+脱酸塔+水洗塔+湿电除尘+生物滴滤”处理;料仓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 废水:烟气冷凝废水、除臭系统废水、湿电除尘废水及车间、****处理站(调节池+混凝沉淀+二级 A/O+MBR膜)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余热锅炉排污水、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排入******处理厂。 噪声:采用减震、隔声等措施降低设备运行噪声。 固废:袋式除尘器除尘灰、袋式除尘器废滤袋、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抹布及手套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多管除尘灰在废物废物鉴别前按危废管理。焚烧炉渣外售综合利用;脱硫石膏及时清运;污水处理站污泥送干化焚烧。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作出了采纳公众意见的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