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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黄花岗公园革命烈士墓区及周边环境提质改造项目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服务 |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结合**市黄花岗公园革命烈士墓区及周边环境提质改造设计方案,服务单位落实城市建设中树木保护的各项要求,依据《**市绿化条例》、《**市历史名园保护办法》《**市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等政策发挥,以及相关行政审批要求,完成本项目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服务,并指导项目设计单位根据调整项目设计方案中关于树木保护措施的内容以及在施工阶段指导施工单位调整施工组织方案中关于树木的保护措施。如相关成果申请行政审批,需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配合完成报审工作至审批通过。(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
| 否 | ||
| 投资额(¥44,000元) | ||
| 资质(资格)要求 | ||
| 具体需求见《**市黄花岗公园革命烈士墓区及周边环境提质改造项目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服务采购需求》。 | ||
| 本项目服务期暂定为1.5年(18个月),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具体执行须结合相项目设计方案关行政报审工作,暂定如下: 1.服务单位收到项目建设相关要素和设计方案后20个工作日内,提供成果; 2.收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后20个工作日内,根据修改意见完成对成果的修改和完善,并按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最终的成果。 | ||
| ¥44,000元 至 ¥30,000元 | ||
| 1.报价方式:报总价。2.服务费限价:4.4万元。不高于《**市城市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收费标准。3.本项目服务费包括一切执行和完成本项服务的所需费用,包括技术咨询费、管理费、资料收集和整理、成果编制、交通差旅费、文档图档的打印输出、装订与寄送、成果验收、税费等能预见和不可预见的全部费用,费用不因服务期**、有关部门调整服务费指导价格等因素的调整而调整。4.本项服务费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资金,采购人在资金到位后安排拨付。 | ||
| 否 | ||
| 否 | ||
| 2026-10-22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