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华大厦、恒华公寓、恒华商厦化粪池清掏项目
询比采购邀请书
一、比选邀请
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我公司将在阳光采购平台以询比采购方式,对恒华大厦、恒华公寓、恒华商厦化粪池清掏项目实施比选,现邀请你单位参加。
二、项目名称
恒华大厦、恒华公寓、恒华商厦化粪池清掏项目
三、项目预算
预算金额:人民币17000元。
四、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恒华大厦、恒华公寓、恒华商厦化粪池清掏项目,择优选取一家单位为****提供服务。
五、服务地址(3处服务地址相邻)
1、恒华大厦:位于**市**区大沽南路501号。
2、恒华公寓:位于**市**区**路60号(大沽南路与琼州道**)。
3、恒华商厦:位于**市**区大沽南路515号。
六、服务内容
本项目服务对象包含恒华大厦、恒华公寓、恒华商厦三处建筑的化粪池清掏,三个项目的化粪池清掏2次/年,绞车拉牛清掏1次/年。
整体服务内容涵盖全部检查井和化粪井清掏,检查井与化粪井之间管道堵塞疏通,以及掏挖出的污物外运工作,确保化粪井畅通定期清理。墙体外井与井之间管道疏通,做到随时检查,发现污水外溢及时解决。下水管道保证定期疏通,无跑冒现象。如发生跑冒现象,供应商应及时安排人员、车辆赶到现场进行疏通清掏处理。
七、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七、付款方式
工作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按半年支付费用。以电汇形式付清款项费用,同时按所付款项的金额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
八、资质要求
1、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登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比选申请人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3、比选申请人须提供报价函、报价明细表。
4、比选申请人须提供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比选申请人须提供符合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6、比选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具有同类服务的成功案例业绩。
7、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符合本项目的其他相关资料。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
1、此次采购比选通过阳光采购平台进行操作,供应商(投标人)需先通过阳光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身份,再按照平台以询比采购流程方式进行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公章PDF电子版响应文件及报价。
2、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o.****.cn/
注:供应商(投标人)若已有**人力社保CA证书,可使用同-CA登录。
3、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8:30时起至2026年10月22日17:30时截止。
4、网上应答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14:30时。加急标书代写
5、网上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3日14:30时加急标书代写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地址:**区大沽南路501号恒华大厦5楼
联系人:回颖
联系电话:****6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