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乡咖啡鲜果集中处理中心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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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处理中心招租公告


为充分发挥龙****处理中心项目效益,解决咖啡鲜果加工分散、工艺落后、污染治理难、品质不稳定等问题,推动咖啡产业绿色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持续打响**咖啡品牌,完善“党支部+**社+公司+咖农”联农带农机制,****政府对龙****处理中心及配套加工设备进行整体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

(一)项目名称:龙****处理中心。

(二)标的地址:**县**乡天普村。

(三)标的概况:项目现已完工并基本具备投产条件。招租范围包括厂房468平方米、业务管理用房135平方米、仓库500平方米、晒场1800平方米、污水池及鲜果池、供电系统等配套设施,以及已采购安装的脱皮脱胶一体机、烘干设备、输送系统等咖啡初加工设备。项目设计日处理咖啡鲜果能力80吨以上。具体面积、设备清单及现状以现场踏勘和资产移交清单为准。

(四)租赁用途:主要用于咖啡鲜果集中加工、初加工及配套经营;非咖啡加工期可用于玉米、坚果等农产品烘干等兼容用途。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主要用途,不得转租、分租或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一)租赁期限:拟定为5年,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租金底价:以乡政府按程序研究确定的评估价为准,租金底价为人民币60000.00元/年。意向承租方须接受“固定收益+分成收益”联农带农机制,具体收益分配及鲜果收购量分成条款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原则上保障村集体固定收益不低于项目方案绩效目标。

三、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具有咖啡初加工、农产品加工或相关经营管理能力,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人员和运营方案。

(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三)承诺遵守环保、安全、消防、食品质量等法律法规,配套运行污水处理设施,加工废水规范化处理、不得直排,不得恢复或变相保留被取缔的咖啡加工小作坊模式。

(四)承诺履行联农带农责任:优先收购天普村及**乡咖啡鲜果,收购价格每周公示;按项目方案要求提供就地就业岗位、开展种植管理和采摘技术培训,带动咖农增收;****政府及村集体对资产运营、收益分配和联农带农情况的监管。

(五)同等条件下,本地咖啡企业、**社及具有“哈腊咖啡”品牌运营经验的主体优先。

四、报名及踏勘

(一)公告期限:2026年10月19日起至2026年10月26日。

(二)报名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三)报名地点:****政府****办公室。

(四)报名材料: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五)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可于公告期内联系招租方统一组织踏勘,费用自理。

五、招租方式及评审

(一)采取公开竞价与综合评审相结合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方进入竞价或评审环节,重点评审租金报价、运营方案、加工能力、环保措施、品牌培育和联农带农承诺等。

(二)若只有1家符合条件主体报名,经审核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可按不低于租金底价协议租赁。

(三)竞价规则、评审时间、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另行书面通知。未竞得者保证金按约定退还,不计利息。

六、合同签订及运营要求

(一)竞得方须在收到成交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逾期视为放弃。

(二)承租方负责租赁期内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以及安全生产、环保主体责任,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依法办理相关经营手续。

(三)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形成的项目资产按有关规定监管,承租方不得擅自处置、抵押、转租或改变用途。品牌标识使用须另行授权,不当然随租赁转移。

(四)租赁收益按规定用于村集体经济和咖啡产业发展、公益事业等,接受财政、审计、农业农村及群众监督。

七、联系方式及监督

招租单位:****

联系人:普舒晗

联系电话:147****3973

本公告未尽事宜,****政府负责解释,并在法律法规**策允许范围内另行通知。

****政府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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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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