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经开化工园区(东部)专用污水处理厂2026年污泥等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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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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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处理厂2026年污泥等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园区****处理厂2026年污泥等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镇板桥村何甲组22号

中标(成交)金额:玖拾贰万壹仟捌佰叁拾元整(921830.00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见附表

五、评审专家名单

操亮、夏泳、姚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100分。

2、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代理机构质疑(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区紫云路888****集团总部基地407****中心,联系电话:0551-****0155。

若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开发区翠湖五路

联系方式: 0562-****961

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0551-****1393、0551-****1399(177****93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阚工

电话:0551-****1393

招标进度跟踪
2026-10-20
中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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