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第三方****公司进行院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定标,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遴选第三方****公司
(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媒介
2026年09月29日在《****》官网发布
(三)评审时间
2026年10月16日
二、成交结果
****遴选第三方****公司成交供应商:****,成交价为:预算编制(含工程量清单编制)以**工程费作为计费基数,500万元以下按费率4.5‰计取,500万元-1000万元(含)按费率4‰计取,1000万元-5000万元(含)按费率3‰计取,5000万元-1亿元(含)按费率2.8‰计取,1亿元-5亿元(含)按费率2.5‰计取,5亿元以上按费率2‰计取;竣工结算审计按照送审工程费用*1.5‰+审减额*4%计取。以上价格标准为基础的45%;成交供应商:**市****公司,成交价为:预算编制(含工程量清单编制)以**工程费作为计费基数,500万元以下按费率4.5‰计取,500万元-1000万元(含)按费率4‰计取,1000万元-5000万元(含)按费率3‰计取,5000万元-1亿元(含)按费率2.8‰计取,1亿元-5亿元(含)按费率2.5‰计取,5亿元以上按费率2‰计取;竣工结算审计按照送审工程费用*1.5‰+审减额*4%计取。以上价格标准为基础的45%。
三、成交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官网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书面质疑递交地点:****门诊楼5楼审计科
(二)联系人:****审计科
(三)电话:0396-****023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我院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采购人:****
代理机构:****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