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决定采取公开竞标的形式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承租人,特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
发布日期:2026年10 月20日`
一、租赁项目:**县西苑乡前溪村集体房屋5年租赁项目
二、租赁地点:**县西苑乡
三、租赁标的物状况:集体房屋主要包括旧戏院、旧教学楼及食堂,****中心、民宿、厨房及食堂,改造内容包含完整软装,游客中心主体为单层砖木结构建筑,建筑面积约185.53m,民宿主体为二层砖木结构建筑,建筑面积约287.82m,食堂主体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东侧厨房为单层建筑,建筑面积约41.00m,餐厅为二层建筑,建筑面积约131.20m,餐厅二层现状为客房,建筑面积合计约645.55m2。
四、租赁标的:
| 合同包 |
标的物 |
(年)租金最低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 合同包1 |
**县西苑乡前溪村集体房屋建筑总面积为645.55㎡ |
46247.2元 |
4600元 |
| 标的以现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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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租赁用途:
在标的物现有条件下,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范围内的经营活动。
六、租赁期限为5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七、租金、押金收付款方式:
1、合同包1租金:每年租金底价为每年人民币46247.2元,折合5.97元/㎡◆月,价高者中标。
2、租金收取方式:第一年租金在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交清,自第二年起,每年保底租金按上一年度标准递增5%,以此类推。
3、履约保证金缴纳与退还:履约保证金为标的物中标价的10%。租赁人在取得中标资格后并在中标公示期满后无异议,需从中标人基本账户缴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该履约保证金需在租赁期满后一次性返还。
4、投标保证金缴纳与退回方式:
4.1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开户行—****银行西苑支行,账户—904********109****0748。
4.2投标保证金退回方式:在公示期内无异议后,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直接用于抵扣租金,其他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5日内退还。
八、注意事项:
中标人在经营期间,所涉及费、税、卫生、环保、安全、消防等有关许可证件及相关费用概有中标人自负。中标人在二次装修中,若需改变主体结构,需由中标人与业主单位协商后进行改造。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或境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若个人报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公司或组织参与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中标人在获取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租赁合同。
十、违约责任:
1、中标单位在公示期满后三天内到****领取中标通知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及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之后签订租赁合同。如已缴纳履约保证金,但未按照合同或者招标公告履行责任,将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及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如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将按招投标相关规定予以重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招标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0日至2024年10 月29日, 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报名地点:对愿意参加本项目租赁招标的,到****获取招标文件。
十二、招标方式:按一轮投标报价形式,高于或等于挂牌价的最高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为标的承租人。
十三、开标时间:2026年10月30日,中午15:30。标书代写
十四、开标地点:****政府会议室标书代写
业主单位:****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77-5044-1588
招标代理单位:****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1 2328 8120
日期: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