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82MA2H4XA95L | 建设单位法人:赵克锋 |
| 吴祚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经济开发区日显北路88号 |
| 年产4500万套家用电器具生产线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7-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57-C3857-家用电力器具专用配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开发区波涛北路288号 |
| 经度:121.539460 纬度: 30.14414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18 |
| 慈环建〔2024〕13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82MA2H4XA95L001X |
| 2024-12-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9000 |
| 328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82MA2H4XA95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282MA2H4XA95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203MA2KNHG10B | 竣工时间:2025-01-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net/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9000t/a铝制品电器具(配套三条铝氧化线)、16000t/a铁制品电器具、2000t/a铜制品电器具以及1500万台/a电机 | 实际建设情况:3000t/a铝制品电器具(配套一条铝氧化线)、16000t/a铁制品电器具、2000t/a铜制品电器具以及1500万台/a电机 |
| 先行阶段仅建设一条铝氧化线,铝制品实际最大产能达到原审批1/3,其余铁制品、铜制品以及电机均能做到满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铝制品:加热软化、挤压、牵引拉直、裁切、时效加热、精切、精加工、打磨、超声波清洗、喷砂、铝氧化、铆接、打标、覆膜; 铁制品:冲压、硅烷化、喷塑、固化; 铜制品:冲压、精加工; 电机:冲片、绝缘、绕线、BMC成型、铆压、总装、检测、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铝制品:加热软化、挤压、牵引拉直、裁切、时效加热、精切、精加工、打磨、超声波清洗、喷砂、铝氧化、铆接、打标、覆膜; 铁制品:冲压、硅烷化、喷塑、固化; 铜制品:冲压、精加工; 电机:冲片、绝缘、绕线、BMC成型、铆压、总装、检测、包装。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 本项目挤压、时效加热废气收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喷砂废气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收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铝氧化酸雾经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锅炉燃烧废气收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喷塑废气经旋风回收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固化、BMC成型废气经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热洁炉废气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污水站废气、酸回收废气、储罐呼吸废气经两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超声波清洗废水、蒸汽发生器排污水、铝氧化废水、酸雾喷淋废水、喷砂废气喷淋废水、污水站废气喷淋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铝****处理站处理后60%回用,40%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包括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处理、有机废水处理系统、含磷废水处理系统、综合废水处理系统以及中水回用系统;锅炉排污水、硅烷化废水、固化成型废气喷淋废水、热洁炉喷淋废水经****处理站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纯水制备浓水同处理后的其他工业废水污水站排口废水纳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行噪声。项目选购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减振基,生产设备、污水处理设施等均置于封闭厂房内,加强车辆管理、生产管理,厂内禁鸣喇叭,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加强员工的操作技能,避免应不熟练操作引起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治理措施: 本项目一般固废委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建设的固废仓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做到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确保固废不会流入外环境,雨水不进入临时贮存场,危废仓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5897-2023)要求进行设计与建造,基础防渗层采用厚度2mm以上的**度聚乙烯,渗透系数小于10-10cm/s,危废仓库内部地面四周设渗滤液收集沟,用于收集日常产生的少量渗滤液,收集后作危废处置,危废仓库外贴挂明显的标示标牌,并注明了主要暂存危废的种类、数量、危废编号等信息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本项目挤压废气收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时效加热废气收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喷砂废气经两套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经2根15m排气筒排放;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收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铝氧化酸雾经两套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经2根15m排气筒排放;锅炉燃烧废气收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喷塑废气经旋风回收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经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BMC成型废气经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热洁炉废气经风管冷却后通过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污水站废气、酸回收废气、储罐呼吸废气经两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超声波清洗废水、蒸汽发生器排污水、铝氧化废水、酸雾喷淋废水、喷砂废气喷淋废水、污水站废气喷淋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铝****处理站处理后60%回用,40%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包括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处理、有机废水处理系统、含磷废水处理系统、综合废水处理系统以及中水回用系统;锅炉排污水、硅烷化废水、固化成型废气喷淋废水、热洁炉喷淋废水经****处理站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纯水制备浓水同处理后的其他工业废水污水站排口废水纳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行噪声。项目选购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减振基,生产设备、污水处理设施等均置于封闭厂房内,加强车辆管理、生产管理,厂内禁鸣喇叭,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加强员工的操作技能,避免应不熟练操作引起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治理措施: 本项目一般固废委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安全处置,建设的固废仓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做到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确保固废不会流入外环境,雨水不进入临时贮存场,危废仓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5897-2023)要求进行设计与建造,基础防渗层采用厚度2mm以上的**度聚乙烯,渗透系数小于10-10cm/s,危废仓库内部地面四周设渗滤液收集沟,用于收集日常产生的少量渗滤液,收集后作危废处置,危废仓库外贴挂明显的标示标牌,并注明了主要暂存危废的种类、数量、危废编号等信息。 |
| ①挤压废气、时效加热废气分别经过两根排气筒排放,不同于环评审批合并排放,排气筒数量增加; ②喷砂废气经两套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两根排气筒排放,不同于环评审批经一套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经一根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装置及排气筒数量增加; ③铝氧化线酸雾经两套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两根排气筒排放,不同于环评审批经一套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经一根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装置及排气筒数量增加; ④固化废气、BMC成型废气经两套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两根排气筒排放,不同于环评审批经一套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装置及排气筒数量增加; ⑤热洁炉废气经一套风管冷却+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经一根排气筒排放,因实际运行过程热洁炉烟气温度过高,为保证后道水喷淋去除效率,相较于环评审批在前道多增设一套风管冷却系统; ⑥一般固废仓库、危废仓库面积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2.7752 | 7.5746 | 0 | 0 | 2.775 | 2.775 | |
| 0 | 1.11 | 3.03 | 0 | 0 | 1.11 | 1.11 | |
| 0 | 0.08 | 0.215 | 0 | 0 | 0.08 | 0.0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368 | 1.004 | 0 | 0 | 0.368 | 0.36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872 | 0.485 | 0 | 0 | 0.872 | 0.872 | / |
| 0 | 0.728 | 5.466 | 0 | 0 | 0.728 | 0.728 | / |
| 0 | 2.765 | 3.772 | 0 | 0 | 2.765 | 2.765 | / |
| 0 | 0.214 | 0.45 | 0 | 0 | 0.214 | 0.214 | / |
| 1 | 铝****处理站、****处理站 |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25) | 本项目超声波清洗废水、蒸汽发生器排污水、铝氧化废水、酸雾喷淋废水、喷砂废气喷淋废水、污水站废气喷淋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铝****处理站处理后60%回用,40%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包括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处理、有机废水处理系统、含磷废水处理系统、综合废水处理系统以及中水回用系统;锅炉排污水、硅烷化废水、固化成型废气喷淋废水、热洁炉喷淋废水经****处理站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纯水制备浓水同处理后的其他工业废水污水站排口废水纳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 验收期间,铝****处理站含镍废水排放口中总镍满足《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中表1水污染物排放要求,pH、COD、石油类、悬浮物、LAS等污染物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25)的要求,总铝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的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回用水池水质满足《金属镀覆和化学覆盖工艺用水水质规范》(HB5472-91)中表1B类;****处理站排放口中pH、COD、石油类、悬浮物、LAS等污染物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25)的要求。 |
| 1 | 碱喷淋装置、水喷淋装置、旋风回收装置、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415-202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 本项目挤压废气收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时效加热废气收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喷砂废气经两套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经2根15m排气筒排放;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收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铝氧化酸雾经两套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经2根15m排气筒排放;锅炉燃烧废气收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喷塑废气经旋风回收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经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BMC成型废气经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热洁炉废气经风管冷却后通过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污水站废气、酸回收废气、储罐呼吸废气经两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 (1)有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挤压加热废气排气筒(YO01)出口烟气中颗粒物、烟气黑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重点区域原则上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要求。 时效加热废气排气筒(YO02)出口烟气中颗粒物、烟气黑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限值要求,同时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重点区域原则上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要求。 喷砂废气排气筒(YQ03)、喷砂废气排气筒(YQ04)出口烟气中颗粒物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铝氧化酸雾排气筒1(YQ06)出口烟气中硫酸雾、铝氧化酸雾排气筒2(YQ07)出口烟气中氮氧化物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排气筒(YO05)、锅炉燃烧废气排气筒(YQ06)出口烟气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NOx同时满足《**省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技术指南(试行)》中要求限值30mg/m3,另待2025年10月1日起,蒸汽发生器、锅炉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415-2025)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放口各污染物浓度均能满足该标准要求。 喷塑废气排气筒(YQ09)出口烟气中颗粒物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固化废气排气筒(YQ10)出口烟气中颗粒物、烟气黑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均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重点区域原则上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要求。 成型废气排气筒(YQ11)出口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以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放量均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热洁炉废气排气筒(YQ12)出口烟气中颗粒物、烟气黑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限值要求,同时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重点区域原则上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要求。 污水处理、酸回收、储罐呼吸废气排气筒(YQ13)出口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硫酸雾、氮氧化物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WQ1~WQ4)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监测值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以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氮氧化物、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CQ01)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监测值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
| 1 | 隔声减震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行噪声。项目选购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减振基,生产设备、污水处理设施等均置于封闭厂房内,加强车辆管理、生产管理,厂内禁鸣喇叭,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加强员工的操作技能,避免应不熟练操作引起的高噪声现象。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夜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 1 | 防腐防渗、设置地下水监测井 | 按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要求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地下水观测口 |
| 1 |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 本项目一般固废委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安全处置,建设的固废仓库(面积180m2)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做到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确保固废不会流入外环境,雨水不进入临时贮存场,危废仓库(共两个,面积分别为24m2和10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5897-2023)要求进行设计与建造,基础防渗层采用厚度2mm以上的**度聚乙烯,渗透系数小于10-10cm/s,危废仓库内部地面四周设渗滤液收集沟,用于收集日常产生的少量渗滤液,收集后作危废处置,危废仓库外贴挂明显的标示标牌,并注明了主要暂存危废的种类、数量、危废编号等信息。 |
| 1 | 加强对化学品等原料的运输、装卸、贮存、使用等过程的管理,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按相应规范建设事故应急池,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 ****2024年12月委托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330282-2025-069-L,同时公司设专业的消防、救护、医疗小组,具体落实到各车间,由企业****小组,经专业培训,配备完善应急救援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企业已按要求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且将环境治理设施一并纳入安全评价范围内。 企业危废仓库内四周均设有导流沟,导流沟可将泄露物料有效收集并汇入仓库内设置的地下自流式收集池内,针对事故泄漏或火灾消防排水企业设置有事故应急池,企业磷酸、硫酸罐区设有围堰总容量32.3m3,硝酸罐区设有围堰总容量11.1254m3,除灰剂罐区设有围堰总容量8.866m3,设有1个260m3事故应急池,1个150m3初期雨水池,废水可通过应急水泵抽取至应急池内,厂区污水标排口、雨排口设有截止切换阀,现有事****基地事故应急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