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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6—2027年度“快乐小**﹒融眉驿站”****服务站执行机构的公告
一、项目简介
“快乐小**﹒融眉驿站”流动儿童关爱项目以探索“慈善+儿童”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模式为总目标,以培育“快乐小**﹒融眉驿站”儿童服务站品牌项目为抓手,着力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性的“融眉驿站”社区流动儿童服务空间,通过专业化社工力量运营,为辖区内流动儿童提供基础性陪伴、教育发展、家庭教育、社会融入等方面多元化服务,切实为流动儿童搭建**朋辈伙伴关系,促进流动儿童更好融入城市,助力流动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二、招募站点
****社区
三、项目内容
(一)服务对象:6—12岁儿童(重点以流动儿童为主)。
(二)服务周期: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
(三)服务内容:
1.开展彰显特色的儿童服务。重点聚焦流动儿童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基础型、支持型、发展型、探索型儿童服务。
(1)基础型服务。依托“融眉驿站”儿童服务站,主要为6—12岁儿童(重点以流动儿童为主),可兼顾其他年龄段的儿童,开展**经典诵读陪伴、寒暑假公益托管、课业辅导陪伴等基础服务。
(2)支持型服务。重点面向流动儿童家庭,以家长和孩子为服务对象,开展亲子活动、家庭教育培训等,****社区****服务队伍,构建良好的家庭支持网络。
(3)发展型服务。鼓励承接项目社会组织链接当地**优势开展各类特色活动,如:书法、绘画、机器人编程、音乐等兴趣发展活动,为儿童带来丰富快乐的成长体验。
(4)探索型服务。针对流动儿童社会融入问题,链接政府、社会、企业等多方**,****社区/城市探索主题研学、社会实践公益服务等社会融入活动,帮助流动儿童融入城市、融入社会。
2.开展社区流动儿童走访。****学校、小区、居委会等,重点对辖区内流动儿童(含困境儿童)开展走访和家访,建立流动儿童、困境儿童台账,积极将其纳入站点服务对象。
3.困境个案转介帮扶服务。对走访排查中发现的困境儿童,特别是流动困境儿童,提供个案转介服务支持。链接公益社工师**,对困境儿童开展风险等级评估,并根据风险等级提供相应的困境个案服务。
4.开展项目品牌宣传倡导。通过新闻媒体、自媒体等开展公益传播,开展日常活动宣传,提高“融眉驿站”流动儿童品牌项目影响力。依托“融眉驿站”流动儿童品牌项目“一起捐”等公益平台开展大众筹款,推动项目可持续发展。
(四)服务指标及要求:
1.开放天数要求:每**少开放4天。
2.服务人次要求:年服务人次不低于3600人,公众倡导参与人次不低于400人次。
(1)基础型服务。寒暑假托管每期活动人数不低于20人,参与托管儿童至少有10人符合“流动困境儿童、留守儿童、低收入家庭儿童”这3类要求中1类(其中:寒假托管不低于10天、暑假托管不低于20天),**经典诵读陪伴、其他特色基础服务每场参与人数不低于15人。
(2)支持型服务。亲子家庭类活动每场活动不低于30人(其中:30人包含儿童及家长),社会情感类活动、其他特色支持型服务每场参与人数不低于15人。
(3)发展型服务。文化艺术类活动每场参与人数不低于15人。
(4)探索型服务。社会融入类活动每场人数不低于30人,项目期间内开展不少于3场社会融入类活动。
(五)站点支持模式:
2026年,每个站点给予9万元支持,项目执行机构依托“一起捐”等公益平台或其他渠道,为项目开展公众筹款或定向筹款,预期筹集资金6万元。
四、项目预算
五、申报要求
(一)申请机构须为本地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机构,即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社会团体,须注册满一年;
(二)执行机构认可项目的“空间+专职+服务”的项目定位,并对6—12岁的儿童服务有兴趣和深耕服务的决心;
(三)申请机构须具备在流动留守儿童关怀、儿童早期教育服务、社区服务或社会工作领域开展项目的经验,项目执行中未发生过违规违法或过失行为。
(四)申请机构须具备招聘1名全职工作人员长期驻站工作的能力;
(五)申请机构须具备线上或线下筹款动员能力;
(六)申请机构须设立有本机构线上传播平台,如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或网站等;
(七)过去三年结项中,在财务审核中出现疑似财务造假的机构一律不得申请。
六、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26年10月20日15:00至2025年10月23日17:00止;
(二)申报方式
仅接受现场报名申请,申请机构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资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社会事务股(地址:**县洪川镇民生街69号),逾期申报不予受理。联系人:李老师 028-****0827,邮箱:****@qq.com
七、申报材料
(一)2026年“快乐小**﹒融眉驿站”流动儿童关爱项目站点执行机构申报书;(****社会事务股领取)
(二)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章程的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承接项目、开展活动相关材料或获**誉等复印件;
(五)社会组织年度财务报表、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六)上一年度机构年检合格证明;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八、综合考评方式
凡有意愿参与招募的社会组织或机构,在申报时间范围内对标申报流程,提交申报资料并向****申报。由县民政局对报名执行机构进行综合评审并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县民政局与执行机构签订运营**协议,并根据协议约定按程序支付相关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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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