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富加铁路黑龙江齐齐哈尔拉哈牵引站220kV外部供电工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黑龙江-齐齐哈尔-讷河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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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富加铁路****拉哈牵引站220kV外部供电工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6-10-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20日我局拟对富加铁路****拉哈牵引站220kV外部供电工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区卜奎南大街627号

电话:0452-****065

邮编:161005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批复意见

1

富加铁路****拉哈牵引站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

**省**市**市

****

盛创明(天****公司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本期扩建220kV出线间隔2个,新征地面积1406m2。**2条输电线路,单回平行架设,均采用JL3/G1A-240/30,共计6.8km(拉铁甲线长3.5km,拉铁乙线长3.3km),共设25基塔(单回路直线塔10基,单回路耐张塔14基,双回路耐张塔1基)。项目总投资及环保投资:项目总投资3696万元,环保投资42.5万元,环保投资比例为1.15%。

(1)环境空气

施工前需编制工地扬尘控制方案,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控举措。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清扫冲洗,4 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施工作业并做好苫盖;挖土作业结合人工与机械方式降低挖掘扬尘,基础开挖临时堆土、渣土及易起尘物料不得露天堆放,采用苫布、帆布遮盖。运输车辆场内低速行驶,离场前清理轮胎;做好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柴油施工机械严禁超负荷作业,减少烟雾与颗粒物排放。强化施工人员环保宣教,推行文明、科学施工。

运营期本项目无新增废气产生。

(2)水环境

施工期施工废水严禁以渗坑、渗井或漫流方式排放,需通过有组织收集沉淀后回用,沉淀物质随施工场地内固体废物运至指定地点;施工场地不设置厨房,施工人员就餐为外购,无餐饮废水产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移动式环保卫生间,定期抽排;施工废水主要来自施工过程中车辆清洗废水,这类废水均含有一定的泥沙,无毒及无有害成分,经沉淀后上层**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池内泥沙经沉淀晾晒干化后(含水率<40%)回填到塔基施工区低洼处。

运营期本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

(3)声环境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应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夜间不得施工。如确需施工的,应报请当地相关部门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养护,闲置设备应立即关闭。尽可能采用外加工材料,减少现场加工的工作量;降低人为噪声影响:按操作规范操作机械设备等过程中减少碰撞噪声,并对工人进行环保方面的教育。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尤其进入噪声敏感区时应限速,减少鸣笛。项目施工期厂界区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排放限值。

运营期应严格按照有关设计标准和要求进行设计选型。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运行维护中应注意安装、检修质量,避免出线尖端放电等,从源头对噪声进行控制。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输电线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 2008)中1类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可回收物品由建设单位统一分类回收,不可回收物品集中后统一运至市政指定地点处理;基础浇筑施工结束后土壤回填,建设项目基础施工尽量做到场内挖填平衡,无外运残土及建筑垃圾;因此固体废弃物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生主管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运营期本项目无新增固体废物产生。

(5)辐射环境

严格执行有关设计规程、规范,合理选用塔型、塔高,以尽量减小路径走廊宽度及降低线路走廊下的静电感应强度。提高导线和金具加工工艺,采用先进施工工艺,提高导线高度,输电线路沿线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标准限值中工频电场强度10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的要求;拉东变厂界的工频电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的要求。

(6)生态环境

施工期需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优化施工组织工艺设计,施工材料堆放、办公用房优先利用场内空地,严控临时用地规模。运输车辆沿既定道路通行,施工机具、物料、临时堆土按规划点位布设,杜绝随意行驶与乱堆乱放。充分依托现有道路规划人员及车辆进出路线,强化人员机械管理,避免滥踩、车辆碾压损毁植被,保护周边原生植被,把生态扰动降至最低。严格管控基础开挖作业面,杜绝超挖破坏植被;开挖区域熟化表土与生土分开单独堆放,做好苫盖防护,堆土场配套草袋土拦挡、防雨布苫盖等临时防护,防范水土流失,回填时遵循原有土层顺序。永久占用耕地落实耕地补偿,临时占用耕地于施工完毕后及时回覆表土,开展生态修复,恢复土地原有使用功能。合理控制地表剥离,缩减土石方开挖量,土方优先场内回用,多余土石方、石料规范处置,严禁就地倾倒压覆植被,及时平整场地实施植被恢复。施工期间做好噪声管控,降低噪声对野生动物惊扰,加强人员宣教,严禁捕捉野生动物,多措并举减轻项目建设带来的生态与水土流失影响。

运营期施工结束后,对基础施工区、牵张场地区等施工迹地进行土地整治,土地平整后回覆表土,塔基下剥离的表土回覆于周围临时占地区域内,改善施工迹地的理化性质,土地平整后,根据当地自然环境,对以上区域采取种植当地农作物、撒播草籽的植被恢复措施,植被种类选取当地土著物种,根据当地水源条件,加强后期的灌溉与维护工作,保障恢复效果。

落实《**省防沙治沙条例》(2016年修正)、《关于贯彻落实〈沙化土地封禁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实施意见》(黑防沙发[2020]3号)中相关要求。加强对植物恢复措施的管护,确保成活率、生长情况及覆盖度。

否

同意



****环境局

2026年10月20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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