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滨天城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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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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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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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江滨天城小区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江滨天城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30000.00

合同包

项目名称

位置

年限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总价(元)

所属行业

1-1

江滨天城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住宅

3年

49500

平方米

1元/平方米/月

****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1-2

江滨天城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店面

3年

商铺店面一层按房产证面积每平方米1.0元收取

此项无需报价

1-3

江滨天城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负1层

3年

负1层杂物间按房产证面积每平方米0.4元收取

此项无需报价

1-4

江滨天城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地下停车位

3年

地下停车位每部车每年收取车位管理保洁卫生费120元

此项无需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包1: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 注:《资信证明》若注明复印无效的需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供。标书代写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标书代写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机关/****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标书代写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1、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投标人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标书代写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

投标人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若有)。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磋商保证金:30000.00元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 10月 20 日至2026年 10 月 26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时间)。

获取地点及方式:供应商应在报名期限内到****(**市**县古镛镇府前路澜泊湾6栋201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售价:¥2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 0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1日 0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开标室(**市**县古镛镇府前路澜泊湾6栋201室)。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县江滨天城小区

联系人: 魏先生

联系电话:186****97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市**县古镛镇府前路澜泊湾6栋201室

联系方式:李女士 180****9597

招标进度跟踪
202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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