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将各潜在投标人对本“**省**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县)一标段施工(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疑问,回复如下:
疑问1:我单位24年中标项目工期三年包括管养期,建设内容在25期间已经全部施工完成取得初步阶段验收证明,自2026年-2027年进入管养期。请问投标时放入上述项目施工合同和初步阶段验收证明报告是否可以
答:符合要求,投标时提供的项目施工合同和初步阶段验收证明报告须体现项目内容及金额,如材料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
疑问2:我单位类似项目的竣工验收只有业主单位盖章的竣工验收单或验收反馈意见,且反馈意见表述中明确作业质量基本合格,请问是否符合
答:符合要求,投标时提供的业主单位盖章竣工验收单或验收反馈意见须体现项目内容及金额,如材料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
疑问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自2020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为森林抚育或退化林修或人工造林或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或低产低效林改造等林业工程。每有一个业绩加2分,满分4分。注:须提供合同和验收报告,上述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内容及金额,如材料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请问:我单位提供业绩为造林项目初步验收报告,报告显示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有建设单位盖章签字,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符合要求,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和初步验收报告,上述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内容及金额,如材料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
二、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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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