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吸尘车采购项目 | |||
| 项目类型 | 其他 | 项目编号 | CPGC-ZB-HW-2026-002 |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无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无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260.000000 |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本项目采购纯电动洗扫车1台、纯电动吸尘车1台。 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整车及全部上装系统、智慧管理及监控系统、随车工具、随机备品备件和易耗品、随车技术资料;车辆运输、装卸、送至厂内、现场安装调试、连续试运行、性能验收、操作及维护培训、上牌协助;质保期内维修、巡检、三电检测、原厂配件供应及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其他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
标段信息
| 1 | E620********625****1001 | 260.000000万元 | 货物 | 查看详情 |
| 标段名称: E620********625****1001****吸尘车采购项目 统一交易标识码: A99-126********333349J-****0831-011478-8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3.2投标人可为所投车辆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分别提供纯电动洗扫车和纯电动吸尘车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或所投车型出具的有效授权文件,并同时提供相应制造商的营业执照。(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投标人或所投车辆制造商须提供一个,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一至今)纯电动洗扫车或纯电动吸尘车或其他纯电动环卫相关车辆的供货业绩,代理商使用所投车辆制造商业绩的,须提供制造商盖章确认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复印件和投运证明(合同至少应提供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及体现供货范围清单、技术参数表等的页面)。 3.4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至2025年度或2022年度至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书,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有效的合法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6信誉要求: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 15 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网页显示页面完整的截图,需包含日期信息,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标书代写 标段内容: 本项目采购纯电动洗扫车1台、纯电动吸尘车1台。 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整车及全部上装系统、智慧管理及监控系统、随车工具、随机备品备件和易耗品、随车技术资料;车辆运输、装卸、送至厂内、现场安装调试、连续试运行、性能验收、操作及维护培训、上牌协助;质保期内维修、巡检、三电检测、原厂配件供应及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其他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