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市场监管局《关于依法公布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果的通知》、(浙质量发〔2014〕166号)文件要求。现将****监测中心)2026年8月1日至2026年9月30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燃油加油机271台(件),出租汽车计价器130台(件),血压计366台(件)、红外耳温计、电子秤等1002台(件),检**果合格1752台(件),其中:电子天平1台(件),电子秤6台(件),血压计8台(件),红外耳温计检定装置2台(件)不合格。现公示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果
****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