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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批复**县桐岭镇红色文化传承遗址修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陵园设施维护建设,保护好**县桐岭镇烈士纪念设施,加强国防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原则上同意建设**县桐岭镇红色文化传承遗址修缮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地点:**县桐岭镇。
四、项目规模和内容:拟对桐岭镇桐岭街烈士墓、**村民****园区进行修缮。其中:桐岭镇桐岭街烈士墓修缮烈士碑约20㎡,修缮地面692㎡,修排水槽80m;**村民委古朴屯烈士墓修缮大门及烈士纪念碑防护构筑物约35㎡,修缮护栏26m,修缮围墙72m,硬化围墙外场地110㎡,修缮地面528㎡,修排水槽72m。
五、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54.82万元,其中**费50.00万元,其他费用4.82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项目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六、请项目业主据此批复文开展下一步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县桐岭镇红色文化传承遗址修缮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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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