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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化馆**天街分馆装修工程全体农民工朋友:
经建设单位**市**区龙廷****公司确认,该项目已完成工程建设。现施工总承包单位****承诺该工程项目不存在未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向我局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根据《**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现我局向你们征询意见,若您在该项目被拖欠工资,请于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向****投诉。若因工资支付问题正在申请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一并告知我局。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1月19日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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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0日
投诉电话:****:023--****5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