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15亿元中期票据承销商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联合体成员:****公司**分行、****银行****公司****分行)
供应商地址:**省**市胜利西路238号
(联合体地址:**省**市**路169号、**省**市**大道7389****银行**基地G座)
中标(成交)金额:年化承销费率0.04%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15亿元中期票据承销商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主要内容为购买承销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债券承销发行方案、协调各中介服务机构、编制申报发债材料、发行债券、提供债券存续期服务等。 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券本息偿付完毕之日止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娄文侠(组长)、谢晓峰、李文静、唐帅、孙联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39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邮件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商贸城3区13栋,联系电话:0557-****585。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件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邮件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邮件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宿****集团****公司
地 址: **市**区银河一路建委大楼
联系方式: 沈经理0557-****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商贸城三区13栋
联系方式:张工0557-****585、159****90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7-****585、159****9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