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冀****电站1、2号主变35千伏增容工程使用林地的审查意见
****草原局:
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对冀****电站1、2号主变35千伏增容工程使用林地申请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3日,《冀****电站1、2号主变35千伏增容工程核准的请示》****审批局批复,批准文号:**** 号。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项目建设地点为****开发区****办事处后庄村、牛蹄寨村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塔基建设。
二、拟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情况
冀****电站1、2号主变35千伏增容工程项目拟使用****开发区****办事处后庄村、牛蹄寨村林地面积共计0.0146公顷,不消耗林木蓄积。其中:使****开发区****办事处后庄村集体林地0.0056公顷、牛蹄寨村集体林地0.0090公顷。
按林地权属分:庄村集体林地0.0056公顷、牛蹄寨村集体林地0.0090公顷。
按使用林地类型分:用材林林地0.0146公顷。
按地类分:乔木林地0.0045公顷、疏林地0.0101公顷。
按森林类别分:一般商品林地0.0146公顷。
按林地保护等级分:Ⅳ级保护林地0.0146公顷。
三、符合第三次**国土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情况和使用林地定额情况
根据《自然**部 ****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号)等文件要求,经套合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2025年度林草湿荒监测成果,冀****电站1、2号主变35千伏增容工程占地范围涉及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林地0.0146公顷,与林草部门管理范围内林地情况一致。
综上,该项目拟申请永久使用林地0.0146公顷,拟使用林地定额0.0146公顷。
四、现场查验及公示情况
经现场查验,冀****电站1、2号主变35千伏增容工程拟使用林地的位置、范围与现地一致;林地主要属性因子与申请材料一致;不涉及国家和省级公益林地。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各类保护地。
拟使用林地范围内无古树名木分布。
拟使用林地范围内不涉及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不涉及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集中分布区域,无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不涉及候鸟迁徙通道。
不存在违法使用林地或非法采伐林木问题。
****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按照要求于2026年9月10日至9月16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拟使用林地相关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无异议。
五、《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审查情况
冀****电站1、2号主变35千伏增容工程《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 2492-2015)要求,内容完整、表述规范、概念清晰、调查数据真实准确、表间逻辑关系正确。
六、审查结论
经审查,冀****电站1、2号主变35千伏增容工程使用林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林业局令第35号)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等规定。我局拟同意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手续,请予审查。
****审批局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