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劣兽药销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公告第三部分中按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2日09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假劣兽药销毁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地点:**市。
5、项目概况:需要无害化销毁的假劣兽药为63吨,全******局****中心,地址在**市**区厐家屯,无害化处理涉及运输和销毁,销毁单位负责物质运输、装卸及销毁全流程。
6、采购内容:在规定期限内,严格按照《拟销毁的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分类处理指南》等环保法规相关要求,对待销毁的假劣兽药进行无害化销毁。运输、销毁过程要求在5日内完成。运输、销毁全程接受****委派的工作人员监督,保证假劣兽药全数无害化销毁。销毁完成后,销毁企业需出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无害化处理回执等合法处置证明。销毁单位负责物质运输、装卸及销毁全流程工作。销毁数量约63吨。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8、预算金额:384000.00元(单价6095元/吨)。
9、最高限价:384000.00元(单价6095元/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合同履约能力。
3.2、本次采购要求潜在供应商需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类别需包括HW900-002-03。
3.3潜在供应商需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车辆需具备《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证》。如供应商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运输,需提供第三方单位的《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其运输车辆的《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证》。
3.4、拟参加本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采购活动。核查路径:“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n/cr/list);
3.5拟参加本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n);标书代写
3.6①拟参加本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已被企业注册地“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违法记录及行政处罚记录的,不得参与采购活动;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③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以上要求内容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1潜在供应商请于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6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磋商文件费汇款凭证到****(**市**区**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3.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请投标单位以公对公汇款的方式将文件费汇至****,账户开户行:****银行****分行,账号:801********20228,汇款时注明项目名称。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2日0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时间:2026年11月02日09时00分(**时间)
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7日。
7.1、磋商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法人作为磋商代表仅需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响应文件,否则拒收响应文件。
7.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名 称:****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 137****1100
名 称:****
地 址:**市**区**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
联系方式:0451-****2805-8033、8013
项目联系人: 刘先生
电 话:0451-****2805-8033、8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