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通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谢通门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公开选择县城清洁能源供暖项目相关第三方公司的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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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局)关于公开选择县城清洁能源供****公司的公告(第二次)

********管理局)关于公开选择县城清洁能源供****公司的公告(第二次)


为加快推进**县清洁能源供暖项目的实施,规范项目管理流程,确保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和民生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管理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选择具备相应****公司,承担本项目的工程物探、房屋质量检测、防洪影响评价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欢迎符合相关****公司参与,凡****公司,请于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3日18:00前,法人或委托人携带身份证、确认函密封并加盖公章递交至****(联系电话:旦增加布183****6662)。逾期招标人不予接受,相关信息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人

项目类别

资格要求

1

**县县城清洁能源供暖项目

********管理局)

工程物探

1、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相应专业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和责任;

2、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相应资格;
3、具有相关专业人员;
4、可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对应服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

**县县城清洁能源供暖项目

********管理局)

房屋质量检测

1、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相应专业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和责任;

2、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相应资格;
3、具有相关专业人员;
4、可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对应服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

**县县城清洁能源供暖项目

********管理局)

防洪影响评价

1、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相应专业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和责任;

2、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相应资格;
3、具有相关专业人员;
4、可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对应服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

****管理局)

2026年10月20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10-20
重新招标
谢通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谢通门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公开选择县城清洁能源供暖项目相关第三方公司的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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