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地点:雅龙乡道德村、红日村、**村、林茂村、弄往村、盘兔村、胜利村、伟平村、温和村、雅林村、尤齐村、镇西村、**村,古河乡丹桂村、弄法村、怀合村、坡尺村、古河村、四联村。
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大化县雅龙乡13个村,古河乡6个村共19个行政村全域自然屯进行规模化供水。项目供水规模为5360m3/d,设计供水人口为54681人,本工程类型为Ⅱ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永久建筑物按 20一遇洪水标准设计,50年一遇洪水标准校核;临时建筑物按5年一遇洪水设计。
本次招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水源1处(包含集水井1座,水源控制房1座),**厂区1处(包含加压泵房、管理房、加药房、污泥脱水间各1座),**二级站1处,三级站1处,四级站1处,**池5座(500m3矩形水池2座,800m31座,500m31 座,200m31座),调节池7座(500m32座,400m3方形高位水池 2 座,200m32 座,100m31 座),加压泵房5座,安装水质检测设备1套,安装150m3/h 智慧W膜零能耗处理设备 2套,安装消毒设备1套,安装污泥脱水设备1套,智慧泵站监控系统1套,服务器1台,****泵站自控系统6****中心智慧水务平台),多参数水质检测仪2套,安装150KVA变压器1台,安装200KVA变压器1台,安装315KVA变压器1台,安装400KVA 变压器1台,安装500KVA变压器1台,安装水泵30台,其中水源至四级站水泵18台,厂区自用泵1台,安装管道泵10台,更换雅龙乡潜水泵1台,敷设输配水管道 737.698km,其中输水管25.572km 均为镀锌钢管,配水管 712.126km(无缝钢管193.086km,镀锌钢管519.04km)及其他附属建筑物和设备等。估算金额约为9225.74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工期包括工程建设期和运营期,本项目总承包建设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至工程达标投产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为730日历天,另加缺陷责任期为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之日起1年;运营期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投产使用之日起60个月。
节点工期:
①签订合同后3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批复后2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组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②2028年9月8日前完成主体工程施工;
③2028年11月8日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达到试运行条件。
④运营期: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之日起60个月。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县雅龙古河片区规模化供水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模式实施,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服务主要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含概算编制)、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含预算编制)、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工作;
(2)施工内容包括本项目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完工验收、竣工验收、工程质保期内相关问题处理等过程进行总承包;
(3)设备采购包含本项目所需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及配套设施等全部设备的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及供货保障等相关工作;
(4)运营****水厂设备设施的运营、维护和保养,按需进行药剂、设备、材料等采购工作,负责水厂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薪资发放,确保水厂安全稳定运行。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要求:无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为2个,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并负责项目运营及维护工作,其资质等级应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和质量管理员、运营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派出。另一联合体成员为设计单位,其资质等级应具有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设计负责人、设计专业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派出。
(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