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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要求,开展“年处理2000吨含钍伴生矿废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现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处理2000吨含钍伴生矿废渣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地点:**市**区黄田铺镇**稀土新材料产业园
3、建设性质:**
4、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用地面积199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66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硝酸钍350吨/年、氧化钍35吨/年、氟化钍2吨/年。主要建设简易办公楼、厂房、宿舍、厨房、购置设备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酸浸、萃取、沉淀等工艺制备硝酸钍、氧化钍、氟化钍的生产线,配套建设喷淋塔、废水处理站等环保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2、通信地址:**省**市**区石山脚****园区创新创业大厦6楼605室
3、联系人:陈总
4、联系电话:139****844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环评单位:**省****公司
2、通信地址:**省**市**区学士街道茯苓路33号
3、联系人:湛工
4、联系电话:0731-****9808
5、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下方附件获取。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