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增产PVC装饰贴 4000 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保护厅****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环境局《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穗环[2020]10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批复意见等要求,****组织编制了《****年增产PVC装饰贴4000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
2026年9月21日,由建设单位****、****门市****公司、环保设施设计及施工单位****等单位的代表,以及特邀两位技术专家组成验收组(名单附后),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审阅了《验收报告》,并对项目生产场所及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经充分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市**区钟落潭镇良沙二路59号1栋101室,本次为改扩建项目,改扩建后全厂总占地面积9156㎡,总建筑面积6596㎡;主要建筑物包括4栋单层生产车间、1栋4层办公楼、1栋3层办公楼。项目以PVC成品膜、PET膜、离型纸、丙烯酸酯类合成乳液等为原辅材料,经搅拌、涂布、贴合、烘干、收卷、复合、压纹、分卷、包装等工序,全厂年产PVC窗花贴2500t、广告材料 2000t、PVC装饰贴4000t。改扩建后全厂劳动定员60人,员工均不在厂区食宿;年工作300天,实行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生产时长2400h。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年增产PVC装饰贴 4000 吨项目,于2025年8月由利智华(广****公司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2025年10月9****环境局环评批复《关于****年增产PVC装饰贴4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穗环管影 (云)〔2025〕117 号)。企业已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15%。
(四)验收范围
《****年增产PVC装饰贴4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建设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报告及其批复内容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排放口DW001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已取得排水接驳核准意见书(穗云水排接意见〔2025〕0284号)。
(二)废气
项目搅拌、涂布、贴合、烘干、复合、压纹工序产生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上述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型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管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管理,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废气排放口、噪声、固体废物均设有排污口标识牌,已落实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门市****公司出具的《****验收检测报告》(BJHYA****24003),验收监测期间主体生产设备与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同步正常运行,生产负荷大于75%,监测结果具有代表性。检测结果如下: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各项指标符合《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 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气
1. 有组织废气:排气筒DA002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 2015,含2024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 2022)表1限值的较严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93)表2排气筒排放标准。
2. 无组织废气: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 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93)表1新改扩建厂界二级标准限值。
(三)噪声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3类标准限值,项目夜间不生产,未开展夜间噪声监测。
(四)总量控制
根据验收监测核算,本项目VOCs实际排放总量满足环评批复文件中总量控制及2倍替代削减的相关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的建设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验收期间项目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和“三同时”制度。按照生态环境部门和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要求,建设单位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验收工作组同意“****年增产PVC装饰贴4000吨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外排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
(二)定期在厂区内开展环境安全教育,定期检查、维护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设施和物资,加强环境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