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工作安排,现将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药品挂网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此次申报范围为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药品及同通用名未中选且已在**挂网药品,其他同通用名且未在我省挂网的药品自愿申报。
二、申报价格、挂网目录及申报方式
(一)中选药品
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GY-YD2026-1)药品,相关企业(含联合体所有企业)需按中选价重新申报(附件1),纳入带量目录中选(备供)药品子目录;未在供应清单内的规格和包装(同质量层次)按中选药品管理,企业基于本企业中选价差比申报(不得降级变更产品包装形式或材质)。其中已挂网药品(附件2中中选药品、中选多规格、中选多包装)企业通过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申报,选择“药品招标管理”菜单,依次选择“药品新增挂网申报-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申报-价格联动”子菜单按系统提示进行申报。未挂网药品企业选择“药品招标管理”菜单,依次选择“药品新增挂网申报-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申报-新产品申报”子菜单按系统提示进行申报。集采批次选择“第12批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类型选择“国家中选”。
(二)未中选已在**挂网药品(附件2中未中选药品)
按照不高于正在执行的**最低挂网价且不高于原**挂网价申报,未申报的将暂停交易资格。未过评药品挂网价格不高于过评药品挂网最低价。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含视同),申报价格不得高于我省已挂网同质量层次(不含参比制剂、中选药品)药品的中位价。不高于中选最低价申报挂网的非中选药品纳入带量目录价格适宜非中选药品子目录;高于中选最低价申报挂网的非中选药品纳入带量目录高价非中选药品子目录。当同规格过评药品挂网数量满3家时,原则上不再保留未过评药品挂网资格。企业通过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申报,选择“药品招标管理”菜单,依次选择“药品新增挂网申报-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申报-价格联动”子菜单按系统提示进行申报。集采批次选择“第12批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类型选择“非中选”。
(三)其他未在**挂网药品
按照我省集采药品常态化挂网时限和相关要求申报,企业通过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申报,选择“药品招标管理”菜单,依次选择“药品新增挂网申报-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申报-新产品申报”子菜单按系统提示进行申报,集采批次选择“第12批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类型选择“非中选”,挂网目录同“(二)”。
三、价格风险标识
化学药品:高于集采最高中选价的1.8倍为黄标,高于最高中选价的3倍为红标。
中成药:高于集采最高中选价折算日均治疗费用的3倍为黄标,高于最高中选价折算日均治疗费用的5倍为红标。
生物制剂:高于集采最高中选价折算日均治疗费用的3倍为黄标,高于最高中选价折算日均治疗费用的5倍为红标。
四、申报时间
中选药品申报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7日,未中选已在**挂网药品申报时间为2026年11月1日至2026年11月10日,逾期未申报造成损失的企业自行承担后果。
五、其他要求
1.同一药品存在多个包装的,企业可选择常用包装申报。
2.申报不同包装和规格应符合《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12批)采购文件》及《药品差比价规则》,否则不予挂网。标书代写
3.附件1 加注“★”的品种,如企业未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12批)申报时提交知识产权承诺书、未作出“无侵权承诺”,不予挂网。
4.纳入带量目录的中选(备供)药品子目录和价格适宜非中选药品子目录享受次月底前回款政策。
5.附件中未包含的复方氨基酸注射剂其它亚型产品,维持原申报方式、挂网目录不变,申报事宜另行通知。
6.本批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药品按照新识别码挂网管理,原已在**挂网的本批次相关药品执行之日起取消挂网,****保障局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业务受理与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中心业务受理:0931-****192、****383
****保障局政策咨询:0931-****609
附件:1.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GY-YD2026-1) .xlsx
2.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已挂网药品申报清单.xlsx
****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