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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使用临时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2159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结果予以公告。
一、基本情况
****集团有限公司眉太高速MTTJ-2标段临时用地位于**营头镇营头村,批准临时用地面积2公顷,主要用于项目弃渣场地。
二、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集团有限公司眉太高速MTTJ-2标段项目经理部向我局提出复垦验收。我局于2026年10月12****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分局、****运输局、****执法局和专家组组成验收组,**项目所在地营****集团有限公司眉太高速MTTJ-2标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进行验收。经勘查核实,验收组认为该临时用地已复垦到位并出具验收合格意见。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1月19日,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0917-****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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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