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制剂辐照灭菌
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我院拟对院内制剂辐照灭菌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挂网比选,诚邀符合条件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院内制剂辐照灭菌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为我院提供院内制剂辐照灭菌服务,包括钴-60辐照灭菌和电子加速器辐照灭菌两种方式,辐照剂量均为8kGy。服务内容包括货物交接、辐照加工、辐照后阴凉库储存(≤20℃)、冷却至室温(≤25℃)后入库、提供辐照记录及冷却记录等。
4.采购预算:此项目预算总价49000元/年,服务期2年。本项目为单价报价、据实结算;供应商报价为单价,各单项报价不得高于对应最高限价,超高单价限高报价为无效响应。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特殊资格条件:
7.1供应商须承诺在开展本项目所需服务前,取得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包含使用I类放射源钴-60辐照和II类射线装置电子加速器辐照,采购人配合中标(成交)供应商办理,所涉及相关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提供承诺函)。中标(成交)供应商未能在合同约定的首次服务开始前取得上述许可证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7.2近3年(2023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提供承诺函)。
★三、配送清单(带“★”条款为采购项目最低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负偏离为无效响应)
具体详见下方二维码:
★四、拟采购标的技术及服务要求(带“★”条款为采购项目最低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负偏离为无效响应)
具体详见下方二维码:
★五、商务条款(带“★”条款为采购项目最低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负偏离为无效响应)
1.服务期限: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采购人将根据供应商在合同期内的服务质量和履约表现进行综合考核,采购人有权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合同。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决定不予续签,供应商不得提出异议或索赔。考核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2.服务地点: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3.服务响应: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 2 个工作日内确定本项目对接联系人。服务过程中,对于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服务调整意见,应在 24 小时内予以实质性响应。
4.付款方式:按月据实结算。供应商完成对应批次辐照灭菌全部服务,提交完整辐照记录等全套资料,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批次服务费用。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合规发票的,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当采购人年度采购金额达年度预算(49000元)的80%时,供应商须书面告知采购人,若因供应商未书面告知采购人导致采购金额超出年度采购预算,采购人有权拒付超出部分。
5.履约验收:每批次服务完成后 7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组织验收,采购人按照《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合同约定进行综合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中标方 3 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复验。
6.违约责任:采购人与供应商必须遵守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均负有赔偿责任,对方均有权视情况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提出解除合同。如因供应商在履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院内制剂损毁变质、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供应商未按约定时效开展辐照、储存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应向采购人支付当期该批次服务费用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最高不超过对应批次服务费用的20%。逾期超过十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全部损失。若供应商辐照灭菌服务质量不达标,造成采购人院内制剂报废损失,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争议解决办法:采购人与供应商就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该进行**协商,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采购人所在地(**市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但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按以下顺序提供相应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比选申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单、公司介绍、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团队配置方案、履约能力等。
1.报价单(见附件1);
2.公司简介;
3.有效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4.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及承诺函(格式自拟),需按照本采购公告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条件准备资料;
5.服务内容及要求、商务要求应答表(格式见附件2、3);
6.提供本项目服务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
7.履约能力:近3年(2023年1月1日以来)类****公司公章;
8.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意事项:
1.比选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包封上应写明: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投标公司名称。比选申请文件外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接缝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否则采购人不予接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比选申请文件内容清晰,资格及实质性响应资料缺失的,视为无效文件。
3.比选申请报价表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书面授权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所有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方才有效。
七、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选。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按照最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
若出现两家或以上投标人综合评分相同的情况,按投标报价、项目实施方案、服务保障方案、履约能力的单项得分高低依次确定排名,若仍无法确定,****委员会投票表决确定最终排名。
综合评分最高的供****一中选候选人。
综合评分明细表详见下方二维码: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公告方式
本次比选在****订阅号上以公告形式发布。(结果公示仅对中选人名称予以公布)
九、资料递交
报名及投递资料地址、时间:
1.报名及资料投递地址:****(**区天宝路2111号),行政楼二楼综合采购科。
2.报名及资料投递的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8:00--12:00;14:3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方式: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快递等任何非现场方式递交的报名及比选申请文件。
4.递交要求:报名与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同时进行,供应商须在报名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现场完成报名并递交比选申请文件,逾期或非现场方式递交的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老师 程老师
联系方式:028-****6351
采购监督:****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028-****3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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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