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电磁兼容设备采购-2026年10月第49批次1个采办包****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电磁兼容设备采购 |
采购范围: 主要技术指标: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
2026年11月 |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4.信誉要求: A、****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B、近三年(2023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 C、****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D、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E、应答人在《****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F、应答人应在****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G、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H、应答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5.制造商要求(针对本次采购项目,仅接受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参与投标。): 1)提供制造商需提供厂房、库房证明(需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 2)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生产设备证明(需提供设备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 3)制造商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时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6.财务要求: 提供(2023年-2025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短于三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自成立时起的审计财务报表。****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7.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电磁兼容设备或智能钻井工具测试设备供货业绩或加工服务验收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标书代写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服务验收材料。业绩合同应至少体现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内容等;服务验收材料应为: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清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结算发票须体现合同编号或发票中服务名称数量与业绩合同保持一致。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须是合同金额下全部的明细和发票。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个完成订单(订单编号或内容与年度协议关联)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1个订单算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8.质保与货期要求: 1、质保期:12个月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通知后,90天内完成交货。 3、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完成合同规定工作量,卖方开具合同全额发票,买方接到发票后45天付合同款95%,质保期结束后付合同款5%。 4、付款方式:银行电汇。 5、质保金和质保期要求: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5%,质保期为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为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联系人:唐蕊0755-****2083,邮箱:tangrui2@cnooc.****.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中心****中心
2026年10月20日
2026-10-20 18:00:002026-10-27 23:00:00附件下载1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