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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1.5万吨/年草甘膦铵盐可溶粒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1.5万吨/年草甘膦铵盐可溶粒剂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开发区新桥能源化工集中区
建设内容:在现有二厂区建设1.5万吨/年草甘膦铵盐可溶粒剂生产装置,仓储及公用工程依托现厂,设计年产1.5万吨/年草甘膦铵盐可溶粒剂。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173****9180
电子邮箱:****@163.com
联系地址:****开发区****园区
三、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信****设计研究院****公司
四、企业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项目属于改扩建,企业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见本网页附件。
链接:https://pan.**.com/s/15iIFPYK2YE5I_4C3qiYQ8wpwd=kkpq;提取码:kkpq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本网页附件。
链接:https://pan.**.com/s/1VC3VY2PzlEVLm_07PcsBbApwd=u39x;提取码:u39x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我公司还将开展第二次公众参与,采取发放网络公示、登报公示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