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市**区**路东三区1号楼7号房产公开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10-21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11-10 17:00:00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资产概况 |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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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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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239936.00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08-10 | |||||||||||||||||||||||||||||||||||||||||||||||||
| 评估机构 | **诚越房****公司 | |||||||||||||||||||||||||||||||||||||||||||||||||
| 转让底价(元) | 239936.00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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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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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决策文件 | 会议纪要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银行**中心支行 | |||||||||||||||||||||||||||||||||||||||||||||||||
| 特别 |
1、公告中标的照片和相关参数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和评估报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2、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位于**区**路东三区1号楼7号底店,****法院于2023年3月23日出具(2022)内0207执恢2号之4执行裁定书以物抵债,将被执行人王某成所有的位于**区**路东三区1号楼7号房产裁定****银行****公司,原房屋所有权证号:包房权证东字第H12843号,标的尚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至转让方名下。本次转让标的处于闲置状态,标的内动产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标的照片图片仅供参考,本次转让资产所涉及的户型及结构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现场标的为准。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与转让方了解标的房产使用情况及交房事宜,并承担按现状受让后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办理至受让方名下的过户税费和其他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分别承担,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的,由转受让双方协商决定。本次标的如需缴纳土地出让金,由转让方承担。 5、该资产如有历年欠缴的费用包括不限于水费、电费、暖气费、燃气费、物业费、房屋维修基金及相关滞纳金等交付前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公司及相关部门核实确认,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一律由买受方承担。 6、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为闲置,成交后买受方可直接接收资产。如实物交付前被占用,若需腾退,转让方协助腾退事宜,实物交付后若被占用,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腾退,费用自理、风险自担,转让方不负责资产清场及腾退事宜,相关费用与风险自行承担。 7、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资料,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服务费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资产。 8、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0、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11、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12、勘验时间及联系人: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预约)李倩 150****2199。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债务人或担保人及其近亲属、关联企业不得参与受托清收抵债资产的购买。 2.凡本行从事不良资产经营管理业务人员、受托清收抵债资产项目审批人员以及各级行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不得参与受托清收抵债资产的购买。(以意向方提交的非限制受让人承诺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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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亲自勘验标的,做好拍照、相关记录,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确定受让后,****中心提出受让申****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全部接受转让公告的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申请书、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报名资料(签****中心。转受让双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3、中心在收到交易合同、转让方出具的价款转付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在最终受让方交纳的的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如保证金不足服务费须受让方补充交纳)后,剩余部分转为交易价款等额部分化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并出具交易凭证。最终受让方应在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交易中心结算外剩余交易价款直接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具体资产交付时间和办理过户时间,由转受让双方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中具体约定。 5、转让方依据交易合同中约定协助最终受让方与开发商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房屋产权手续。在交付之日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付之日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即限购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7、转让相关其他条件以转让方、受让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交易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 9、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预约)李倩 150****2199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6-10-21 09:00:00 至 2026-11-10 17:00:00 | |||
| 报名手续 | 详见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23993.60元,截止时间2026-11-10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标书代写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付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中心的; (6****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7)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3、处置方法: (1)若竞价成功,中心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后,在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如保证金不足服务费须受让方补充交纳)后,剩余部分转为交易价款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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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0 |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6-10-21 09:00:00-2026-11-11 09:2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 服务费 | 按照中心相关收费办法收取 | ||||
|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毛经理 |
| 咨询电话 | 185****5925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间 | |
| 咨询地址 | ****中心 | |
| 技术支持 | 艳经理 136****6111 | |
| 其 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