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雷州半岛灌区工程施工准备工程第一批临时用地(施工便道及管道铺设)一期的批复

审批
广东-湛江-遂溪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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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关于**半岛灌区工程施工准备工程第一批临时用地(施工便道及管道铺设)一期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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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10-20 18:00:50

******局:

你局报来**半岛灌区工程施工准备工程第一批临时用地(施工便道及管道铺设)一期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部关于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文件要求,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单位****根据**半岛灌区工程施工准备工程项目建设施工需要,临时使用**省****公司属下的国有土地19.7933公顷,其中农用地19.5817公顷[耕地11.6400公顷(水浇地1.6902公顷、旱地9.9498公顷)、园地4.0589公顷、林地3.1539公顷、草地0.0413公顷、其他农用地0.6876公顷]、建设用地0.2116公顷,涉及永久基本农田10.5501公顷。上述临时用地用于施工便道和地下管线敷设作业等。临时使用土地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止。

二、你局要加强上述临时用地批后监管,监督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三、你局要监督建设单位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和租金,保障土地所属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四、你局要监督建设单位在临时用地期满后及时拆除临时建(构)筑物,在期满一年内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完成土地复垦,并**农业农村等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好对临时用地复垦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交耕地占用税等相关税费。

******局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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