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验收单位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长**路248号旺城大厦1613室成交金额:188000.00元
评审报价:188000.00元
评审总得分:77.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2026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验收单位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2026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验收,该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是为项目建设提供全过程技术支撑服务,包括全程参与项目实施、指导项目建设,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开展项目验收并形成验收结论、编写项目年度总结等。依据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归档资料汇编指南,对项目进行资料整理归档,并装订成册,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出具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止。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庹厚稳(组长)、徐文丽、李本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金额4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县国购汽贸城E2座三楼,联系电话:177****8818。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出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华润苏果办公楼12楼
联系方式:朱先生 189****5628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国购汽贸城E2座博众写字楼3楼
联系方式:吴工 177****8818 ****@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189****5628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