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苏鲁****服务中心工程总承包EPC
发布日期:
联系人: 杜娜
联系电话: 139****6711
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苏鲁****服务中心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现因工程需要,需对智慧工地询价,具体情况如下:
1.工程地点: **市**区海头**后村G204国道以东,海龙路以北,海贝路以西,河堤路以南。
2.询价标的详情:
| 名称 |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智慧工地 |
包含实名制考勤系统、扬尘噪音可视化远程监管系统、智慧工地监控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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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联网设备 |
智慧工地现场使用设备,包括4G联网设备专用物连卡、无线路由等设备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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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景传感器 |
根据智慧工地场景配置传感器设备及控制板 |
套 |
1 |
3.结算方式:按月办理结算后,乙方凭结算单和与结算单相符的全额发票到甲方财务挂账,甲方按照财务计划向乙方支付该笔货款的90%,全部工程施工完成后支付剩余10%尾款项 。
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供应链金融、云信支付、银行商业承兑等。
5.中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单价包含设备硬件费、安装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系统对接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仓储中转费、出库费、协调费、试验检测费、利润、税金及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6、其他要求:货物性能、技术参数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视频监控设备执行《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2016,扬尘噪声监测设备执行《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 212-2017,施工现场监管系统满足《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技术标准》JGJ/T 434-2018。供货方须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及产品合格证,货到现场抽检合格,若因质量不合格及未通过检测,则所有损失由供货方承担,货物送到现场由施工方负责安排卸货清点,运输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7、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必须为中华人民**国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安防设备销售、建筑智能化相关业务等经营范围,具备承接本项目的实施及服务能力。)
8、招标人有权根据报价情况,在集采平台上开启调价谈判
9、投标要求:标书代写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或未参加投标,或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投标无效。标书代写
(2)IP地址重复
① 初次重复:记入短期黑名单,6个月****集团、****相关项目;
② 第二次重复:记入中期黑名单,2年****集团、****相关项目;
③ 第三次及以上重复:记入长期黑名单,5年****集团、****相关项目。
(3)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反悔拒绝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3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6个月内****集团、****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