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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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徐集村韩庄组、李庄组合计181.18亩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市**区汊河街道徐集村
交易品种: 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2年
交易底价: 850.00元/年/亩
交易面积: 181.18亩
联系方式: 周科长(****7810)
报名时间: 2026-10-20 18:00 至 2026-10-28 18:00
报名地点: ****或 **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2026-10-28 18:00 标书代写
立即报名
| 乡镇(街道) |
汊河街道 |
村(社区) |
徐集村 |
| 组别 |
韩庄、李庄 |
登记日期 |
2026-10-19 |
| 是否续租 |
否 |
| 交易面积 |
181.18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 |
| 项目描述 |
该土地坐落在徐集村韩庄组、李庄组,交易面积181.18亩,流转用途为粮食生产,流转期限2年,交易底价为850元/年/亩(按合同总价款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竞价保证金收取30800.6元。土地用途仅限于种植水稻、小麦,且要求机插秧或者抛秧,杜绝直播稻,不允许种植其它经济作物。承租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和**市城市管理要求。 3、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4、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若逾期不缴视为违约,违约金按租金总额的10%计算,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土地,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柒日内无条件交还土地,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 6、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租土地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退还提前退还所剩余的租金。 7、不接受联合报名。承租人在承租前须充分了解农田情况。 8、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市**区汊河街道徐集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未经**市**区汊河街道徐集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或分租。 9、由于地域规划限制,在未取得相关部门正式审批手续前,本区域不得从事高效及设施农业,不得在承包范围内搭建任何设施(包含建筑物、种植大棚、大棚房、简易集装箱房等),不得硬质化地面,否则无条件拆除。项目成交后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10.租期共贰年,拟自2026年11月30日起至2028年11月29日止。具体时间以实际签订日期为准。 |
| 项目位置 |
**市**区汊河街道徐集村 |
| 项目四至 |
**:七里沟堤岸 南至:何庄组农田 西至:庄台 北至: 立坝中心河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粮食生产 |
| 种养品种 |
-- |
| 补充说明 |
备注:1、本项目只接受在线报名,采取线上交易,具体参照“**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相关规则。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承租的或拒不按照转让方要求签订合同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3、对新老承租人在土地交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招租单位负责协调处理到位,确保无租权纠纷。4、如发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交易活动不能进行的,或交易活动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或其他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的情形,****有权中止或终止本次交易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
| 项目审查表 |
IMG_0000.jpgIMG_0001.jpgIMG_0002.jpgIMG_0003.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IMG_0015.jpgIMG_0016.jpgIMG_0017.jpgIMG_0018.jpg |
| 所有权人 |
**市**区汊河街道徐集村集体经济组织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是 |
| 报名时间 |
2026-10-20 18:00至2026-10-28 18:00 |
| 报名地点 |
****或 **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10-28 18:00 |
| 交易时间 |
2026-10-29 11:00 |
| 交易地点 |
**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 |
| 流转期限 |
2年0月 |
| 标段描述 |
该土地坐落在徐集村韩庄组、李庄组,交易面积181.18亩,流转用途为粮食生产,流转期限2年,交易底价为850元/年/亩(按合同总价款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竞价保证金收取30800.6元。土地用途仅限于种植水稻、小麦,且要求机插秧或者抛秧,杜绝直播稻,不允许种植其它经济作物。承租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和**市城市管理要求。 3、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4、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若逾期不缴视为违约,违约金按租金总额的10%计算,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土地,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柒日内无条件交还土地,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 6、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租土地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退还提前退还所剩余的租金。 7、不接受联合报名。承租人在承租前须充分了解农田情况。 8、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市**区汊河街道徐集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未经**市**区汊河街道徐集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或分租。 9、由于地域规划限制,在未取得相关部门正式审批手续前,本区域不得从事高效及设施农业,不得在承包范围内搭建任何设施(包含建筑物、种植大棚、大棚房、简易集装箱房等),不得硬质化地面,否则无条件拆除。项目成交后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10.租期共贰年,拟自2026年11月30日起至2028年11月29日止。具体时间以实际签订日期为准。 |
| 交易面积 |
181.18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30800.60 |
| 交易底价 |
850.00元/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自由竞价期 |
2026-10-29 11:00~2026-10-29 11:25 |
| 出价延时 |
30秒 |
| 加价幅度 |
5.00元/年/亩 |
| 底价 |
850.00元/年/亩 |
| 补充说明 |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先与招租单位联系,对出租土地进行详细了解和查勘,未作了解和查勘而参加报名的意向承租人责任自负。1、意向承租人须在“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公示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程序及保证金缴纳,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程序的,报名无效。 2、保证金的缴纳应通过转账方式(不接受现金缴款),未按照规定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后果自负。 3、个****银行账户转账,法人单位报名的,应从法人单位基本户转账缴纳保证金,未按照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
附件(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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