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高新区秧溪河沿线片区地下管网建设改造项目-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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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10-20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11-11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11-11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10-30 17: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10-27 17: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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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高新区秧溪河沿线片区地下管网建设改造项目(二期)澄清公告1 各潜在投标人: ****受****(****开发区****中心)的委托,对 **高新区秧溪河沿线片区地下管网建设改造项目(二期)实施公开招标,现就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 1、招标人的联系方式为: 招标人:****(****开发区****中心) 地址:**省**市**区白露塘镇林邑大道88号 联系人:谢丹 电话:159****0131 传真:/ 电子邮件: ****@qq.com 2、本项目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为机器管系统自动牵引,满足招标文件中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要求的市政公用工程污水管网业绩或雨水管网业绩或排水管网业绩或中水管网业绩视为满足要求,但相关操作应符合“机器管招投标”的要求。 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本公告的内容是对招标文件的进一步说明、解释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公示有出入的地方,应以本公示为准。 (1)招标人:****(****开发区****中心) 地址:**省**市**区白露塘镇林邑大道88号 联系人:谢丹 电话:159****0131 传真:/ 电子邮件: ****@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学士街道玉赤河路碧桂园****科技城6栋二单元 项目负责人:黄秋艳 项目组其他成员:龚丽英、李跃辉 电话:181****2889 传真:0735-****256 电子邮件: ****@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省﹒**市﹒市辖区﹒****建设局 地址:**省**市白露****区管委会 电话:0735-****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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