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变更分宜县光电科技产业园建设工程(第二孵化园二期标准厂房项目)可研报告建设内容和规模的通知

审批
江西-新余-分宜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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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发改委
生成日期 2024-04-19
主题分类
文件编号
有效性
名称 ****关于同意变更**县光电科技产业园建设工程(第二孵化园二期标准厂房项目)可研报告建设内容和规模的通知
****关于同意变更**县光电科技产业园建设工程(第二孵化园二期标准厂房项目)可研报告建设内容和规模的通知

变更原因说明:

1.经过市场调研与分析,发现原规划的部分厂房类型与当前市场需求不完全匹配,需要调整以更好地满足租户需求。

2.考虑到成本效益和**优化配置,减少部分厂房楼层以降低建设和后期运营成本。

3.结合园区整体规划和环境**性,对绿化、停车等配套设施进行了优化调整。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单位来文及提供的可研报告变更文本等材料,经研究,同意将《****关于**县光电科技产业园建设工程(第二孵化园二期标准厂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分发改字〔2024〕25号)文件中的建设内容和规模进行相应变更。具体为:

一、原建设内容和规模概述:

原计划项目建设内容包括8栋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为110861.68平方米,总用地面积为63994.56平方米(约95.99亩),建筑占地面积为27309.32平方米。机动停车位共计245个,其中小车停车位203个(含充电车位27个),货车停车位42个;非机动停车位495个。

项目总投资为25416.3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443.8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55.67万元,预备费1,816.8万元。****政府投资和自筹。

二、变更后建设内容和规模概述:

根据新的规划,项目建设内容将变更为5****结构厂房、1栋倒班楼、1栋后勤楼及相应的停车位等设施。总建筑面积调整为95932.0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更新为23798.84平方米。机动停车位数量调整为104个,其中小车停车位87个(含充电车位29个),货车停车位维持42个不变;非机动停车位为200个。

本项目总投资为25251.5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1777.5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603.53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870.48万元。资金来源:拟发行专项债券。

文件中的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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