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一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20日(共计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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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人工石墨导热膜和石墨烯导热膜生产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工业园东环路东面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工业园**工业园东环路东面(金达****结构厂房一栋),地理坐标为E114°42'22.075",N27°48'46.110"。项目占地面积为6500m2,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及配套生产设备、仓库、办公室、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以氧化石墨烯、氨水(25%)、聚酰亚胺薄膜、聚丙烯塑料膜、氩气、离型膜、工业酒精、硫酸、烧碱等为原材料,通过制浆→脱泡→涂布→烘干→卷绕→低温处理→石墨化→压延→覆膜→检验→打包→入库等工艺生产石墨烯导热膜,通过分条切片→卷绕→碳化→石墨化→复卷→压延→覆膜→检验→打包→入库等工艺生产人工石墨烯膜,项目建成后可达年产180万㎡人工石墨导热膜、72万㎡石墨烯导热膜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25%。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 | (一)废水污染防治: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工业园****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园区****处理厂处理,经深度处理尾水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万溪河。 (二)废气污染防治:颗粒物、SO2、NH3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DB36/2187-2025)表1排放限值,NMHC有组织排放执行**省《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2186-2025)表1排放限值;CO参照执行**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表3中相关排放限值;硫酸雾(H2SO4)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硫酸雾(H2SO4)、SO2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污染源标准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DB36/2187-2025)表3排放限值,NH3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省《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2186-2025)表2、表3排放限值,CO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表3中相关排放限值。 (三)噪声污染防治:在保证工艺生产的同时注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在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震装置,对生产车间进行合理布局,加强绿化降噪,确保厂界声环境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对工业废物应及时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进行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合格产品、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耐火材料经收集后外售;废石墨烯桶、废RO膜、废PP膜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含油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喷淋废水、清洗废液经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排污口规范管理:废气排放口、固定噪声源、固废及危废暂存场等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进行建设,应符合“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的要求,即环保标志明显,排污口设置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便于公众参与和监督管理,同时要求按照国家环保部制定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设置与排污口相应的图形标志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