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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厅关于贯彻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赣自然资规〔2019〕1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新溪(配电化)35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局
2026年3月20日
| 编 号: | **** |
| 日 期: | 2026年3月20日 |
| 建设单位名称: | **** |
| 建设项目名称: | ****新溪(配电化)35千伏输变电工程 |
| 建设项目依据: | ****委员会关于印发**市电网发展项目库(2024-2029年)的通知)》(余发改能源字﹝2025﹞13号) |
| 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 | **市**区**乡 |
| 拟用地面积: | 总用地面积41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3平方米(不涉及耕地),建设用地364平方米。 |
| 拟建设规模: | **一座35****电站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新溪(配电化)35千伏输变电工程用地红线图 |